
孫子兵法之邏輯
「計」為首篇,「用兵之法」四篇環之,其他八篇呢?也是孫子思想中的「兵法」嗎?看起來,他以後的人們,似乎那麼認為的。因未將「凡用兵之法」這一句給予重視,以至於主流觀點,皆視「形」、「勢」、「實虛」為《孫子兵法》十三篇的核心篇章。甚至還有唐太宗李世民與衛公李靖的加持。但,此三篇雖然有很多後世所重視的經典名言,卻不是《孫子兵法》十三篇的重點;至少不會是第一重點。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突破了傳統的藩籬、復原了十三篇的文字,因此,可以很明顯地看出該四篇「用兵之法」就是孫子的觀念中的「兵法」。再以易太極的思想結構為框架,十三篇恰恰可以1+4+8=13。1即是太極,包含陰儀與陽儀;4即是老陽、少陰、老陰、少陽;8即是乾、兌、坎、巽、坤、艮、離、震。老子道德有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即無,一即太極、二即四象、三即八卦;二的一次方仍是二,二即是陰陽兩儀;二的二次方得到四,二仍是陰陽兩儀,四即是四象;二的三次方得到八,二仍是陰陽兩儀,八即是八卦。所以,所曰之一二三,是代表次方。這是一種二元乘方的思想。準此認定,「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屬於第三環的八卦;四篇「用兵之法」屬於第二環的四象;首篇「計」就是屬於核心的太極,其兩儀即為「校之以計」、「乃為之勢」。當然,孫子寫孫子兵法不是為了解釋易太極的思想——僅僅是運用了該思想架構。他已將二環之「謀攻」、「五變」、「作戰」、「軍爭」定為「用兵之法」,則三環可以視之為「實戰操作」——「用兵之法」的「實戰操作」、實際運用。或許,「用兵之法」可以視為現代人所稱「戰略」,則此「實戰操作」可等同於「戰術」。前有提及,朔雪寒建構了一個五部架構——一,計,屬於「道」;二,形、勢、實虛,屬於「天」;三,地形、九地、九變,屬於「地」;四,謀攻、行軍、軍爭,屬於「將」;五,用間、作戰、火攻,屬於「法」。若以易太極解構《孫子兵法》,會是如此:
- 計
- 謀攻、形、勢
- 作戰、實虛、用間
- 五變、地形、九地
- 軍爭、行軍、火攻
如果,將「形」「勢」「實虛」保持如通行本的連貫,篇序則如此排列:計、謀攻、作戰、五變、軍爭、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
形、勢
「形」篇所論,主要論點是「先為『不可勝』」、「『不可勝』,守」、「立於不敗之地」、「勝兵先勝而戰」,並提出一個「先勝」程序(法):「一曰度,二曰量,三曰數,四曰稱,五曰勝。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依此讓自己先立於不敗;並在結尾處強調「決『積水』」——集中力量。「勢」篇所論,主要論點是「畢受敵而無敗」、「以正合,以奇勝」、「勢險節短」,並提出三個方法:「亂生於治,怯生於勇,弱生於強。治亂,數也;勇怯,勢也;強弱,形也」,並在結尾處強調「轉『圓石』」——激發力量。
以上述的結構,則「形」、「勢」兩篇,應屬於同一類,因為都是以「力量」為基礎而發揮。如此,則與「謀攻」為同一部。
以往,對於「『不可勝』,守」的理解是「自己不可勝敵,則守」。現在有另一種體悟。此『不可勝』,即「先為『不可勝』」,因此『守』是守、卻不是敵攻來、我阻擋的「防守」而是『佈署』。「守」得好,可以達到「立於不敗之地」。怎麼辦?有辦「法」。於此同時,同理可反證「可勝,攻也」不是「自己可勝敵,則攻」的意味。這樣修正後的意義,才能無縫銜接於「守則有餘,攻則不足」(漢簡本)。 這才是孫子的原意。
鈕先鍾先生將形、勢、虛實三篇如此排比:攻守、奇正、虛實。按孫子所表達的內容,應該是守、攻、攻守才對。形篇是準備並等待—這是守的性質、勢篇是行動且轉化—這是攻的性質、虛實篇是守而必固、攻而必取—這才是「攻守兩齊」。
當如此排比:勝敗(形)、奇正(勢)、實虛(此朔雪寒所考證篇名)。
地形、九地
「地形」篇所論,是一種「地形通論」,無關乎任何一方。進而將地形分為六種為通、掛、支、險、隘、遠,並提出一般性的應用。主要論點是「地之道」、「敗之道」、「兵之助」、「驕子不可用」、「知天知地」。後三種無定義說明,鈕先鍾先生推測其當是人所共知,無需明之。此篇的關鍵就是天、地、人三方相配,才得以「勝乃可全」。
「九地」篇所論,是一種只限於「我方立場」的觀點,而任一方都會有「我方立場」。進而將「九地」定名為散、輕、爭、交、衢、重、覆、圍、死,並同樣提出一般性的應用。原「泛」改為「覆」,乃依朔雪寒的《孫子兵法論正》。主要論點是「九地戰法」、「不得已」、「人情之理」、「九地措施」、「王霸之兵」(此朔雪寒所考證)。此篇進一步講地、人相配,則必「齊勇若一」、「剛柔皆得」,才能夠成就「王霸之兵」、「信己之私」。
兩篇都是論「地」—一具體、一抽象,自然性質相同,則當與「五變」共同為一部。「五變」是基於『地』的「反面思考」;反生正,「地形」、「九地」恰恰是「正面表述」。
「謀攻」VS「五變」
「五變、地形、九地」這一部,可以視為是「謀攻、形、勢」這一部的相關對立面。「謀攻」對「五變」、「形」對「地形」、「勢」對「九地」。「謀攻」曰「不戰而勝、必以全爭於天下」,對「五變」曰「途有所不由,軍有所不擊,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爭,君令有所不行」,正好相稱。也許,孫子並不是「謀於正」,「謀於反」!很可以這麼說,透過「謀攻」找出勝利方程式—植基於『校之以計』,「五變」則在於確保優勢不會被錯誤的路線消耗—依據『乃為之勢』、『因利而制權』。
「形」對「地『形』」,篇名已說明一切。「地生度,度生量,量生數,數生稱,稱生勝」一句,串接了「形」與「地形」。「形」講『先勝』,而以『地生度』為起。「地形」則談在六種地形中的勝與不勝。互為呼應。
「勢」如何對應「九地」呢?「勢」有曰「釋人而任勢」、「方則止、圓則行」;「九地」則有「無所往則固」、「攜手若使一人,不得已也」。表明了,都是用外在的「氛圍」,加強、激發士卒的團結與戰力。
實虛、用間
「實虛」篇所論,是「先處戰地/致人而不致於人」、「形人而無形」、「勝可擅」、「應形無窮」、「避實擊虛」,掌握主動、使敵「備多力分」、「則所戰者約矣」,目的則是要製造敵人之虛弱。孫子此篇明目張膽地表示打仗勝敗與人數無關—我專而敵分、以十擊一。
「用間」篇所論,是「先知」、「必取於人」、「親/厚/密於間」、「反間」、「上智為間者」,了解敵人(的虛實),更要緊的,是要知道敵人的間諜臥底在我軍的哪裡,進而轉變他、利用他,使敵人誤判。
如此,「實虛」、「用間」為同一類,都是關注於敵人強弱之處,用不同的手段、互為表裏、達到相同的目的。此外,兩篇都有『先』,這與「作戰」篇要求「拙速」,實相輔相成;又在了解敵人強弱之所在的前提下,「欲速則不難」。此三篇成同一部。
行軍、火攻
「行軍」篇主要論點是「處軍」、「相敵」、「合文齊武/與眾相得」。戰場上的行動,不同的所在、有不同「處軍」方式,以維持、獲取有利條件,以保障、增強我方實力;另一方面,要「觀察」敵情,「識破」敵情。孫子此篇又一次明目張膽地表示打仗勝敗與人數無關—兵非多益(此朔雪寒所考證)、『足』以併力、料敵、取人。
「火攻」篇主要論點是「攻火有五」、「行火有因、因必素具」、「五火之變」、「弗留」、「非利不動」。講有效「縱火」必須憑藉兩個要素—乾燥與風力。所以,孫子認為「以火佐攻者明」—明於天時。而且,他認為『火』比『水』好—「火可以敓(奪)」。雖然打仗無法兼顧道德仁義,縱火是殘忍的。他藉此提醒主與將,「戰勝攻取」要「修其政」。
「行軍」、「火攻」可以視為以外在條件增加自己的力量。後者不是指現代的火力、火炮,純是火的燃燒如燒夷彈之類,即兵燹。前者不是講地形的攻守如地形篇,而是軍隊在運動之時,所面臨的各種現狀以及採取的措施。正好是「軍爭」—短兵相接—之前,於戰場上所必要的。所以,共為一部。
「作戰」VS「軍爭」
「作戰、實虛、用間」是為「軍爭、行軍、火攻」的正相關對立面。「作戰」對「 軍爭」、「實虛」對「行軍」、「用間」對「火攻」;「作戰」曰「日千金」、消耗大,所以「兵聞拙速」、「兵貴速」;但是快,直線不是最短距離(即暗示不是最快途徑),所以「軍爭」曰「故迂其途,而誘之以利;後人發,先人至者,知迂直之計者也」。
「實虛」對「行軍」;後者說「處軍」,前者說「先處戰地而待戰者佚」。前者說「形人而無形」、「人皆知我所以勝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形」,後者說「相敵」。重點皆在於弱敵強己。
「用間」對「火攻」;後者說「行火有因,因必素具。發火有時,起火有日:時者天之燥也;日者,月在箕、壁、翼、軫也;凡此四者,風之起日也」、「凡軍必知五火之變,以數守之。故以火佐攻者明」,前者說「先知者,不可取於鬼,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者」、「故用間有五:有鄉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兩篇的共同重點都在於『知』,面向則不同。
五部三環
可以總結如此:「計」一部。「謀攻、形、勢」一部。「作戰、實虛、用間」一部。「五變、地形、九地」一部。「軍爭、行軍、火攻」一部。「計」一環。「謀攻、作戰、五變、軍爭」二環。「形、勢、實虛、用間、地形、九地、行軍、火攻」三環。至此,孫子十三篇之兵法,豁然開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