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溥悠悠地說,【時寐】這場演唱會,他想唱給許多他生命中重要的人,感謝大家陪伴他這段從女孩蛻變到女人的歷程。也感性地將【女人花】這首歌,送給在場一起長大的女人們,和自己最親愛的妹妹。
本篇也從演唱會翻唱,來認識音樂著作的集管制度,也回顧在 2020 Hebe【一一】巡迴演唱會中,與華研老東家的爭議事件。
「而我不再覺得失去是捨不得,有時候只願意聽你唱完一首歌,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裡,我最喜歡你。-〈喜歡〉」
前兩天去了安溥的「時寐」演唱會,在第一首歌【喜歡】安溥的歌聲一出,眼淚就不自覺地簌簌流下了,現場的音效震撼和感動真的是難以言喻。不僅是歌詞有很深的共鳴,安溥的實力美聲,也讓現場觀眾十分陶醉。
這也是為什麼,雖然在數位時代下很多歌曲都唾手可聽(Spotify 上甚至推出「時寐」歌單),演唱會現場難以取代的「感官體驗」,仍然令人趨之若鶩。
安溥在中場,獻歌給妹妹從年輕時就愛聽的「女人花」,在安溥的歌聲詮釋之下,好像又多了另一層意境和真摯的祝福,以往常聽到長輩在哼唱的歌曲(XD),如今聽來又別有一番感動。
安溥提到:「42歲的我,翻唱不再是為了小時候想要成為的自己,此刻開始的翻唱,是為了讓別人能安放他們的人生,所以每個城市都有一個屬於他自己的翻唱曲。」、「平常唱是對我生命中這位歌手的致敬,今天唱的話,就是唱給女人聽的。」
【女人花】是梅艷芳的代表作之一,唱出女人渴望愛、希望被疼惜的心情。
你或許會好奇,在演出中翻唱別人的歌,需要透過那些手續?雖然這首歌不是安溥創作或原創的,但仍能透過一定的授權機制翻唱,就讓我們來看看音樂產業的版權集管制度。
無論是在演出時表演 cover 曲,或是翻唱他人作品,原則上都必須經過原詞曲音樂創作者的同意/授權。若進一步在公開場合演出,需要在授權中取得「公開演出」的權利。
目前「音樂版權」的三公權力(公開演出、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普遍由音樂著作集管團體管理,由演唱會主辦方一次性地向集體管理團體取得公開演出音樂著作之授權,提供歌單並支付使用報酬後,歌手才得以演出。
安溥的好友 Hebe 在 2020 【一一】演唱會落幕時,曾收到前東家華研的存證信函,讓 Hebe 相當錯愕。
1.「音樂著作」:是指包括曲譜、歌詞等等的創作。因此,「陽光宅男」的音樂著作,指的就是周杰倫所創作的「曲」及方文山寫的「詞」。通常一首歌就有 2 個音樂著作(即詞與曲)。
2.「錄音著作」:是指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例如 CD 就是常見的錄音著作附著的媒介。因此,唱片公司將周杰倫在錄音室演唱的「陽光宅男」錄製於「我很忙」專輯(CD),就是一個錄音著作;或是將周杰倫在現場演唱會中演唱「陽光宅男」的歌曲錄製成「演唱會」專輯,則可另成立一個版本的錄音著作。
可惜,這個案子最後似乎不了了之,無法窺見法院的態度。但從當時的討論和輿論,音樂產業授權機制的複雜性,可見一斑。要能在當中取得關鍵優勢,需賴完整的智財和產業知識,從合約面及談判面保障權益。
啊,好像不小心讓演唱會的分享,變的有點太嚴肅了XD 稍微拉回來一些收尾~
「我擁有的都是僥倖啊,我失去的都是人生。-〈關於我愛你〉」
我常常會在某些時刻反覆咀嚼著安溥的歌詞,有種多少年的積累,化作一段簡單文字,你唱的雲淡風輕,我聽來刻骨銘心。安溥的聲音就像在撥洋蔥一樣,一層一層褪去,穿透進我的內心。
「時光就是我這生的愛人,他們一走,過了也就許多年。〈時寐〉- 安溥 anpu」
謝謝安溥的歌聲,給了我們一個這麼美好的夜晚,也曾經陪伴我們走過那些青澀歲月,現在想來,也都是最好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