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完宵夜已經11:00了,
想就近在7-11買個土司和蛋,順便寄出一張光碟。
走入叮咚的玻璃門,
便瞥見櫃台後的服務員竟然是兒時的玩伴。
嬌小黝黑、微凸著兩隻眼,厚重的雙眼皮、胖胖的嘴唇,
只有聲音跟以前不同了,
少了鼻音多了女孩子細緻的高音。
我大概進去二秒認出是她以後,就馬上決定不認她,
我像一般陌生顧客一樣疏離而友善,
按照她的指示填寫宅即便、買了東西,
接受她親切的服務後離去。
大概四年級我離開童年住地,就再也沒見過美憶,
她住在對面棟,跟我們家一樣的四樓,
以前偶爾會在陽台對喊著聊天,藉此表示住得很近;
還有一次去她家吃爆米花,
美憶很愛在爆米花上淋很多煉乳,多到手指下去沒有空處;
剩下一個印象就是打羽毛球,
我們常在家樓下找個地方就打起羽毛球,
拿著彩紅色的笨重兒童球拍,有時打羽球,有時只有塑膠球。
美憶的個子比較小,速度比起我慢些,加上室外風大,
常常是我發了球她就跑來跑去地撿。
有一次我開玩笑一面揮拍一面朝她大吼:「今天就讓妳當撿球員吧!!」
大概吼了三四次以後,美憶衝過來對我大發脾氣。
後來我再也不敢這樣講,
這件事也讓我再也不取笑比我弱小的同學。
後來見到美憶是念大學回來臺北過週末的時候,
在同一個便利商店附近買晚餐,又遇到美憶,
她在速食店打工,正在擦著大玻璃。
回頭一數中間已經過了14.15年,
我當然是興高采烈的過去打招呼,
但是美憶卻非常冷漠。
我們淺淺交換了當時的近況,美憶甚至沒有回頭正眼看著我,
約莫10分鐘的談話,
就像把一碗熱湯硬生生喝成了冷湯。
最後兩分鐘我只是默默蹲在她身邊看她賣力擦著大玻璃,
我猜只有我在回憶。
晚上再看見她,
臉上的表情比幾年前在速食店相遇時和緩,
不曉得是不是過得比較好了?希望不是為了工作所以才帶著微笑。
不知道為了什麼原因,我涵蓋在她想抹煞的過去裡,
進門那二秒我想起上次見到她時,那個不想面對我的表情,
如果現在叫她,也許她還是不會準備好要與我閒話家常。
我轉身離開以前瞥了一眼她胸口的名牌,
我安慰地想:至少她還沒有換掉名字。
老天爺對我還是很好的,
這麼多玩伴、同學,我卻見到美憶兩次,
也許她認得我也許不認得,
但至少我們都知道彼此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