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是象形字,其古文字清楚地畫出鹿角、頭、眼和足部,經過隸變以後,才使鹿角和部份鹿身簡化為「广」。「广」常出現在建築物的名稱上,例如「廟」、「廈」、「廁」、「廚」、「廂」等,實際上「鹿」與建築物無關。
儒家將麟稱為「仁獸」,賦予道德教化的意義,漢代的經學家何休和鄭玄分別指麟「設武備而不為害」、「示有武而不用」,意指麟有角卻不傷害人,就好像一國之君有強大的武器裝備,卻不會隨意殺害百姓,這就稱得上是「仁」。
漢代人描述「麟」有着麋鹿的身體、牛的尾巴、狼的額頭、馬的蹄,全身五彩繽紛,腹部則是黃色的。麒麟以鹿的身體為主,並且像鹿一樣有角,因此以「鹿」為形符,以「其」和「粦」為聲符。顏師古為《漢書.司馬相如傳》作注時引用張揖和郭璞的說法,指出:「雄曰麒,雌曰麟」、「麒似麟而無角」,意思就是麒與麟的名稱不同,可區分出雌雄、有角或無角,只是後來皆以「麒麟」作為總稱。時至今日,一些喜慶節日仍有舞麒麟的習俗,保留了麒麟吉祥的寓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