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東西》Poor Things - 演給大人看的動物性

2024/02/15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向經典表現主義默片《大都會》Metropolis 致敬的畫面

向經典表現主義默片《大都會》Metropolis 致敬的畫面


融合科學怪人與19世紀浪漫主義文學背景的歷史切片改編而成的古典科幻寓言,一位跳到水裡自殺的懷孕女主角(Emma Stone飾演)被打撈起來成為活死人,名為上帝名醫移植其肚中小孩腦袋獲重生,重新學習如何成為人。

 

女主角從實驗「溫室」,帶點懸疑詭異的氣氛,而後開始進入啟蒙進程,從自慰發現身體快感,如浪漫主義- 拜倫(文學家)式崇尚感官。並被花花公子持續「開發」享受愉「躍」。而船上閱讀愛默生的書象徵著女主角又更進一步具備人的同理心,因為看到世上窮人受難,《可憐的東西》彷彿把象徵因為性關係被收編為妻的父權挖空他的資本捐獻出去的政治解放隱喻,到了下一站19世紀著名的巴黎妓院,以身體自主為名,並以多段床戲表現著俗世各種奇特性癖好的多樣性。

 

《可憐的東西》也可以說是Emma Stone的服裝個人秀

《可憐的東西》也可以說是Emma Stone的服裝個人秀


延續導演舊作《真寵》古典戲劇感外加奇幻,把形式方面(美術、服裝、場景設定等)做到頂,相對類似氣氛法國導演尚皮耶居內的The City of Lost Children會把一部分焦點描述各種的怪奇物件,而《可憐的東西》不知道是否票房考量,全片聚焦在女主角的表現,以人的戲劇性為主。時常出現魚眼廣角鏡頭,像是監視畫面,又好比實境秀,意味全片進行一場人類的實驗。


《可憐的東西》還算是趣味的設定,「做壞掉的人」讓Yorgos Lanthimo擅長詭異、不懷好意冷不防的歪斜感游刃有餘,除了女主角一開始肢體障礙的怪奇感,還有如發神經般發出怪聲,同時把大人世界的具備用途的物件與小孩的玩具錯置、亂丟,並搭配古怪即興,無旋律調性配樂,挑戰噪音與音樂的聲音定義。


對「性」開放的花花公子,沒有想到在女主角跑去當妓女之後,卻變得十分「貞誠」,奇怪的轉折

對「性」開放的花花公子,沒有想到在女主角跑去當妓女之後,卻變得十分「貞誠」,奇怪的轉折


醫學方面,對於人存在意義的探究像是延續導演前作《聖鹿之死》血淋淋的心臟畫面,但《可憐的東西》很可惜地獵奇有餘,新意不夠,或許太著重戲劇表演,沒有描述醫學技術的部份。因為如同《未來犯罪》(註1),技術的展現就會是新(概念)的部分,但片中太快把手術移植直接變成看似有趣的符號、表象的視覺。


更重要的是,之前詬病導演Yorgos Lanthimo 只營造「詭異的感覺」但卻「不太實在」(註2)、為怪而怪,很抱歉,這點在《可憐的東西》完全沒有「改善」(improve)!在《可憐的東西》對白如脱口秀玩弄不少「地獄梗」 (姑且不論其古典文學改編的基本功)就劇情上,以惡趣味製造笑料輕易樹立敵人的用意,立竿見影,讓觀眾方便選邊站,但無非《可憐的東西》是以這樣寓言鑑古推今,反映當代政治性,政治正確不提,但片中滿溢的象徵性與LOGOS(語言邏輯),例如:用讀愛默生的書提示女主角開始「進步」會思考外面世界的社會階級,這樣充滿作者明確意念的縮限解讀,除了忽略女主角她到底為何進步的歷程與想像(在此醫學變成便宜行事的「魔法」),甚至本片疑似以獵奇感包裝著健康導向:女性「身體教育」,多元族群「文化教育」。

 

面容致敬科學怪人的醫生,與右邊看似純真擔當,到後面象徵包容的醫生學生

面容致敬科學怪人的醫生,與右邊看似純真擔當,到後面象徵包容的醫生學生


《可憐的東西》的becoming human(成為人),相較與當代藝術哲學提倡跟萬物學習,或法國哲學家德勒茲的becoming animal(成為動物),沒想到電影開頭設定就已經是本片最有趣的部分了,而後彷彿不斷在開倒車?如果女主角象徵著一種「進步」史觀的話,那結尾的女主角即將成為醫師重新階級化到底是進步還是退後?最後象徵性的三人行,暗示伴侶關係的開放性,又同時呈現人羊移植的惡趣味,這裡想問的是:羊怎麼了嗎?羊比較低賤?就該被嘲笑?

 

《可憐的東西》種種營造著「詭異的感覺」是不是弔詭地呈現一種表面上有趣,暗地裡封閉保守,如商業廣告看似好玩,不正是更加危險的偷偷驅使著人們前往消費?也許正是這樣自以為開放,或者我們該問什麼是開放?閱人無數的性工作者、AV男優?哲學家還是共產主義革命份子?

 

最後必須要說的是,我想導演或編劇都有所誤解,哲學並非理性(但你可以說德國哲學家-康德是在先驗的前提談論甚麼是理性的範疇)。而是當對世界好奇,就已經是哲學了(思想的可能)。以這樣可能性,顯然《可憐的東西》遠遠比不上同樣指涉醫學與身體的《未來犯罪》提出器官(organ與organization(組織化、機構化))與美學評判的關係,同時提示感官在拒絕賦予意義之間,是不是有一種不需思考的身體性的可能與想像。

 

 

(註1)
詳見筆者《未來犯罪》一文
https://vocus.cc/article/63cb8449fd89780001ce32d2

 

(註2)
看起來有些被稱之為「詭異的感覺」,身為創作者大可以享受著個怪胎的標籤 。但若深入來看這樣劇本邏輯上與美學風格的矛盾,根本就是,我們說身為創作者還有什麼道德責任的話,就是一種誠懇,一種對真實的表述往往要大於表面的風格或者所謂敘事策略(或我們現在流行說的「梗」)。這也是我一直覺得,Yorgos Lanthimos的作品一直達不到真正藝術高度的原因。

以上節錄筆者談《聖鹿之死》
https://notfind2017.blogspot.com/2018/01/the-killing-of-sacred-dee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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