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足法律圈以來已三年有餘,正式擔任律師後,接觸過的當事人更是超過五百多人,其中,身上背著案件,不遠千里而來諮詢的刑事被告,也是不在少數,撇除真正有做壞事的當事人,大多數沒做壞事的被告,都有個共通點:實在傻得可愛。
怎麼說呢?且聽我娓娓道來。
一位素來有專業的業務,因客戶被告,自己連帶被拖下水,被檢察官訊問,檢察官多次逼問:「你製作的文件是否為事後才寫?」言下之意是暗示業務偽造文書,記載不實資訊,此時業務認為自己一生清白,從不幹壞事,於是照實回答:「是的,事後我才寫。」
乍看之下,業務回答得理直氣壯,但實際上,卻讓懂法律的人都替他捏一把冷汗,因為業務已經讓自己陷於有罪的風險。
為什麼?因為他已經被檢察官「牽著鼻子走」了,雖然文件的確是事後才寫,但回答問題的時候,應該要聯想到:檢察官問這個問題的目的是什麼?會不會講出口後,讓自己的回答變成害自己有罪的鐵證?從這點來看,業務理直氣壯的回答,風險已經不言可喻。
那該怎麼回答?我會說,「簡單扼要並完整」的回答是最優解。
我來示範,如果我是業務,我就會回答:「文件的確是事後才寫,但我都是依據當下所做的筆記所做成,文件內容都是照實情所書寫,沒有偽造。」並確認書記官有把我的每一句話,都記載在筆錄上,這樣才能最大程度規避風險。
總而言之,在地檢署和法院開庭時,不像日常生活的對話有修正和犯錯的空間,每句話都應字斟句酌,不要因為一時莫名的傻勁,就衝動地回答,應該要事先和律師討論過方向,並想清楚回答的後果,才不會害自己一身的清白,蒙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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