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後感)空洞的十字架

2024/02/20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空洞的十字架,作者為東野圭吾,2014年12月11日由春天出版社出版。

 

本書主要探討「死刑制度」的存廢議題,整個故事沒有詭譎難猜的計謀,也沒有錯綜複雜的難解關係,但提及了許多社會議題。

序章為一對少年少女的邂逅,少年來自一個完整熱鬧的家庭,少女則是只有父親的單親家庭。

進入主章後,是一個小家庭的悲慘故事。一對已離婚多年的夫妻,前夫接到了警察的電話,得知前妻被殺害了;前夫進而回想到過去,他們的女兒、一位才八歲的小女孩,因為入室偷竊失風而被嫌犯殘忍殺死。而他們夫妻也因為走不出傷痛,才步上離婚一途,沒想到多年後,前妻也疑似因為被尾隨搶劫而遭到殺害。

這對夫妻,在女兒遇害的當下,曾被警察懷疑,是因為妻子精神不穩定才殺了女兒。但最後因為犯人的出現,才知道是嫌犯因為在保釋期間,無錢可花用,便入室偷竊,沒想到家中還有小女孩在家,才會殺人滅口。

夫妻在強忍喪女悲痛之時,參加了審判,他們的共同信念就是,希望嫌犯可以被判死刑,他們甚至還約定好,如果嫌犯沒有被判死刑,夫妻倆就以死明志。

雖然嫌犯在審判過程中,充份表現了悔改、非故意所為之意(為了逃避死刑而多次更改供詞),而辯方律師也找出許多事證也替嫌犯降低罪責;過程中夫妻倆萬分痛苦,甚至萬分不解,為何律師要幫殺人犯脫罪?幸好,最後的審判結果,嫌犯被判處死刑。

妻子認為如果嫌犯在第一次犯罪時,就判處死刑,那麼不會有再次犯案的機會,他們的女兒也不會死於非命(當然,妻子還是非常自責自己為何獨留女兒在家)。

夫妻倆一直以為,他們只要等到嫌犯被判處死刑後,一切應該就會結束了,沒想到心中還是無法放下女兒已死的傷痛。生命一直無法前進的兩人,最終離婚了。

離婚後,丈夫繼承了一家專幫寵物辦理葬禮的喪葬公司。

而丈夫是在前妻死後才知道,前妻已成為一位雜誌專欄的自由作者兼記者。

丈夫循著前妻採訪的足跡,找到了開頭的那對少年少女,少年已成為一家醫院的兒科醫師,而且娶妻生子,是個負責任且溫暖的人。

而少女卻有了偷竊癮,因為她認為自己不配吃買來的食物,所以不由自主的想以偷竊的方式懲罰自己,進出監獄多次,還從事情色工作。

起因是在這對少年少女在情竇初開之際,陷入了熱戀,在未成年之時便有了孩子,年紀尚輕的兩人,為了怕被責罵,選擇了極端的方式解決嬰兒的問題,而造成了多年後命案的發生。

書中不斷提到「空洞的十字架」,意即,以讓嫌犯可以反省過錯為由,而讓他們接受刑罰,其實是很空洞沒有效用的一件事,因為嫌犯往往不會為他們所犯下的錯進行悔改,只會為了減輕自己的刑責而假裝悔改。

就如同書中殺死八歲小女孩的那位嫌犯,雖然到最後選擇放棄上訴,接受死刑判決,原以為是他悔改了,其實不然,他並不覺得自己被判死刑是罪有應得,反倒覺得這一切只是命運的安排而已。

被害家屬得不到兇手發自內心的懺悔及道歉。而兇手表現出歉意,卻往往只是為了減刑;被害家屬往往就無法因為兇手被判死刑而得到救贖。

又如書中提到的小兒科醫生,雖然他在年少不經事的時候,犯下了殺害嬰兒的大錯,但他終身抱著歉意,救活了許多罕見疾病的兒童,比起被判刑,是否更可以贖罪呢?

也如書中被殺害的那位前妻,她堅守著殺人就要償命的信念,認為少年少女無論如何都該為自己當年犯下的刑責負起責任,而這樣一點柔軟都沒有的信念,反而讓她喪命了;只因她也為自己的信念,差點破壞了一個美滿的家庭?

本書並未對死刑是否存廢下定論,只能說,一種制度並無法套用到所有情形之上。

就如我們的社會,也並非每個受害家屬都希望加害者被判死刑,選擇願意原諒加害者也大有人在,不是嗎?

審判這件事,的確是司法機關的職責,當審判定案,即使受害人或家屬無法原諒加害者,也應該選擇放下一切,而非用怨恨加害者來懲罰自己。

生命會一直前進,怨恨應該留在當時。

不過,我們都非當事人,不知道那種痛徹心扉的痛,是如何侵蝕一切的。

故事的結局,只能由每個人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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