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筆的輕繭、拿筷子的關節、
抽菸的食指與中指;
快速按著計算機的指尖、雙手打著鍵盤拼音、
左手扶著鏡頭右手按下快門、
爬音時轉過鋼琴鍵。
身體記得的事,字典裡好像把它歸於習慣。
但,與其把某一連串無意識動稱作做習慣,
我更喜歡說,喔!那是身體的記得。
像是每次坐下總要翹腳。呵呵!
你試過嗎?當自發想改掉某個習慣動作,
必要經過一段極其痛苦的過程。
過程中不只要靠意志力次次提醒,
身體習慣本就不像牙齒矯正,
是個不一定會改變成功的賭注。
很常,我們和習慣賭輸了,
放任思緒不再提醒身體後,
身體的記得,就慢慢長進筋肉血液的某處,
吞食原本,逐漸成為自己的一個部分。
一次又一次,遇見不同的人事物,
我們帶著初始化的身體,
更新著時間app的應用鍵。
檢查光圈、確定快門、黃斑對焦、
思考構圖、找到水平、按下快門。
無論更新到第幾個版本,
只要身體記得的事情,
就算很久很久沒被提醒,也只是生疏罷了!
當心裡選擇勇敢從地上拾起腦子故意的遺忘,
支離破碎的記憶終究記在身體上,
無論是走過的時間、或愛過的氣味。
水庫邊練習的對焦、
瑪黑小巷嘗試的光圈、
京都光影裡努力過的慢速快門、
山城中討論的構圖、
港岸日落時的水平線。
那些告別之後,
總念著要按下刪除的生命碎片,
最後還是都留在習慣的身體裡,
身體的動作,乘載了情緒修補漂染的軌跡,
像是底片,透過光影的縫隙,印在某個片刻的生命裡。
恍然大悟!
原來身體的記得,是提醒著心還記得!
「遺忘」二字才是真正的習慣。
習慣遺忘,才能說服自己身體的記得是種慣性,
把心交給身體有就變得合理。
因為這樣簡單些,可以反覆告訴自己遺忘了,
也不用惦記對方是否會記得,
因為我的身體記得,你的,也會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