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2014
這三天來,跑了台南,高雄,花蓮,享受台灣一日生活圈所帶來的便利。
受到一家外商企業的邀請,幫他們上英文課。
當然曾經當過講師,但都是企業內部的訓練,和工作上相關的。
但這個課程就不是和我工作相關的內容了。
所以,對我而言是個新的挑戰了。
四十歲前為生活而工作,四十歲後應為工作而生活。
這個案子由接課開始,和授課單位連絡課程內容,設計課程,撰寫教材,到其他相關交通工具及接泊等細節。
講師費並不高,但作自己喜歡作的事,作起來很快樂。
也因為如此,雖然是三小時的課程,每個地點我都上了四小時。
台灣人尊師重道,去上課當然會被稱為老師。
企業內訓時,受訓都是自己的員工,不會稱你為老師。
但受邀去上課,自然是名正言順的老師了。
在現在的社會,人總會有不同的名字,代表著不同的階段。
父母取的中文名字,進外商取的英文名字,當嚮導取個山名。
而稱謂也是,兒子,老公,爸爸。
工作時,工程師,主任,經理。
我覺得,名字也許不見得人如其名,但稱謂雖不中亦不遠矣吧。
直到有一次。
曾上過一堂課,與法規相關的課程。
老師進來,先是介紹他高高在上的職稱,再加上吹噓個人抬頭的豐功偉業。
然後是讓我目瞪口呆,完全無法想到的,全體起立作操,又混了十分鐘。
接著用比繞口令更快的速度,將重點劃過。
再發下一張考古題,要我們自行填寫。
這堂課就這樣結束了。
那時我就想,如果我當老師一定不會這樣。
才不到一年的時間,我也有機會當老師了。
也因此我在自我介紹時,不再用職場上過去來介紹我自己。
用生動的課程讓學生及我自己能夠投入在課程中。
準備教材時的成就感及上完課時,學員衷心的說受益良多時的快樂。
我想我這個兼差老師,說不上是個真正的老師。
但至少在那些課堂中,也作到了老師該作的事情了。
也讓自己的人生,多了個新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