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有旁聽剴剴案陳社工的庭,對於過程我就不詳細描述,大家可以看其他社工前輩PO文以及新聞資訊,這邊幫大家釋疑:
北院刑庭案號是「審」字號的庭,屬於「審查庭」,也就是法官會先過濾被告:
●有沒有要認罪
●對證據能力的意見
●大致答辯方向
若沒有要認罪,且案情比較龐雜,高機率會把案件移交給下個股別的法官處理。
若是有要認罪,就可以先由比較前端的法官轉簡式審判,快速結案。
下次開庭「候核辦」,這三個字的意思就是法官還沒有決定下次開庭時間,要等法院寄發傳票,才會知道下次開庭時間。
開庭間的間隔,法官會用來調查應調查而未調查之證據,通常是被告辯護人聲請調查的證據。
今天開庭過程,我覺得比較好笑的是,聽到有不理性的民眾在質疑被告怎麼還無法完整說明,
問題在於,偵查中檢察官的錄音光碟也還沒有提出,這樣辯方是要怎麼完整說明?兩造武器還是不對等的狀態,當然無法具體說明。
如果檢方的錄音光碟遲遲不提出,看來這個案件還有得等了
再重申一次,矮袋鼠律師(戴羽晨律師)的立場就是挺社工,絕對不能讓司法冤枉任何一個社工。
矮袋鼠律師本名戴羽晨,曾在基測達到學科滿分,取得南投縣榜首;並於台中一中以社會組第1名、全校第13名畢業;後於台大取得書卷獎卷一,曾參賽獲得台大盃電競星海爭霸二校內冠軍,並擔任過台大電競社社長。
矮袋鼠律師具有台大法律系、社工系雙學士學位,考取社工師、律師雙證照,現於詠騰事務所擔任合署的獨立執業律師、高點社政立法高普考授課講師及受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所聘,擔任性騷擾審議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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