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是控制。 (為什麼需要無我)

2024/03/15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其實不是討厭受控制,而是在爭奪資源的凝聚時,是在決定未來的這個世界,要實現成哪個人心中的未來,「當我生活在其中,而你所做的一切,不是為我時,那你就是在控制。」,才會出現目光短潛等只想到自己的評語,就像住在華盛頓白宮裡的美國總統,要宣布德州禁止擁有槍的法律一樣的謹慎,「你沒活在我的環境裡,你只是擁有而已。」。

而「當我生活在其中,而你所做的一切,不是為我時,那你就是在控制。」,這句話,很多人都希望是它存在,但總是不正確。 因為當往未來前進照顧到每個人時,每個人都會覺得不是在為自己,但放長遠來看,每個人都福祉以及生活水平,確實是在穩步向前提升。 而為避免有人在朝理想前進的路上脫隊,就把理想訴諸於法律,讓法律透過警察落實執行,當法律被誤以為是在自私的控制他人時,要如何解釋?

答案就是觀察力! 看著執法人員的所作所為後,才知道警察被稱為人民公僕的原因,就是因為這個職位是每個國家的人民花錢請來的,說是要「嚴懲不法之徒,但其實是怕有人在往理想前進的路上掉隊而已。」,而看著人民公僕的所作所為,對比法律後,就會發現還是有落差,而落差的部分,有的是為個案、有的卻是為自己。 於是在這樣子的置身事外裡,卻能找到理想以及對未來的嚮往,因此對法律無比虔誠的自己,再透過極致的同理共情後,發現怎麼樣會更好的可能,因此而「無我」。 同時也發現要是這些當事人也能活在當下,而有抽離、抽象的能力,最美好的未來,就會在現實被實現,所以才說: 「法律不是控制,可能每個人都需要極致活在當下的無我。」。



控制是為誰。 #法律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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