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雖是本談喜劇(脫口秀)的書,其技巧之於人生卻是在方方面面派得上用場的,因為當你有辦法嘲笑一件悲劇的時候,悲劇也不再是悲劇了。正如卓別林所言:「人生近看是悲劇,遠看是喜劇。」然而,何謂喜劇?
「喜劇本就是一門顛覆性的藝術。」、「邏輯是所有喜劇的靈魂。」、「喜劇是反邏輯,所以喜劇人基本上就是在玩弄觀眾的腦袋。」、「喜劇就是在解放。」、「脫口秀是一門偏見的藝術。」
如果「好笑」就是喜劇的話,那麼什麼是會引起我們笑的東西?又有些人有笑有些人沒笑算不算是個好喜劇?喜劇能夠被定義、被打分數嗎?
回想我們什麼時候或看哪些影片時會哈哈大笑?本書認為喜劇的根源正是那些看著他人出糗、出醜或痛苦(如木曜四的摺扇)的悲劇,喜劇的源頭就是這些負面的人事物;這些日常中不那麼日常、出乎意料、與眾不同、跳脫日常邏輯的人事物。故如何將悲劇轉換成喜劇,便是一門藝術。
喜劇作為一門藝術,它沒有必然的公式、沒有必然的方法,今天講A笑話有人笑,不代表改天同樣講A笑話一樣會有人笑。就像200年前、清代的《笑林廣記》(1799年出版)的笑話,不同的時空脈絡下就不一定好笑。取一篇還可以的供各位客官淺嘗,〈願殺〉:妻妾相爭,夫實愛妾,而故叱之曰:「不如殺了你,省得淘氣。」妾仰入房,夫持刀趕入。妻以為果殺,尾而視之,見二人方在雲雨。妻大怒曰:「若是這等殺法,倒不如先殺了我罷!」
然而,沒有必然的公式與方法不代表喜劇就是天生的,相反的,正是因為抱持著「不疑處有疑」的「不疑處有笑點」的反邏輯精神,事前的準備更是馬虎不得,雖然舞台上只有一把麥克風與一把高腳椅(可放酒或當道具),但脫口秀不只呈現聲音(語氣、頓點、讓笑)的聽覺感受,還有動作表演的視覺感受。
脫口秀的基本架構為Setup+Punch,兩者個關係為,Punch是真正想說的笑點;簡短、有力、易懂的笑點,它先出現在心裡。然而,在說出Punch之前,要有Setup的鋪陳,讓觀眾上鈎,其困難在於,一方面要給足夠的資訊誤導觀眾,一方面又不能讓觀眾猜出謎底。脫口秀便是在Setup與Punch間不斷來回,且Punch是宛如階梯式的,逐漸增強(最好笑的Punch不應一開始就出現)。
那麼一場3分鐘的脫口秀需要多少Punch(笑點)呢?本書提出一個4LPM(Laughs Per Minute)的法則,即1分鐘至少需要有4個笑點,若以每秒3個字計算,1分鐘180個字,依4LPM法則,540字內就要出現至少12個笑點。當然,笑點愈多越好,因為誰知道那些會中那些不會。喜劇雖然是以劇本(文字)的形式存在、被保存(重複演出、修正),卻不是也不需將所有文字都背下來,而是在不斷嘗試、練習下,將台詞、走位、動作配合在一起,成為一種內化的感官經驗,一棒接一棒的串在一起。一切都是set好的,甚至連忘詞,都可能是一種轉場、跳Tone、裝傻、示弱的演出。
「觀眾就是最重要的配角,常常決定演出的成敗。」、「喜劇是最近似於正義的藝術,在觀眾的公開審判之下,只有好笑才是正義。」
喜劇除了解放自己,還要能解放觀眾。當彼此的邏輯在同一水平時,才可能玩弄邏輯進而產生效(笑)果。喜劇的報酬除了演出費,最大的報酬就是觀眾因你的偏見、解放、藝術而生的笑聲與掌聲。本書將喜劇分為五項評分項目,分別為1. 魅力與特色、2. 演出(傳達)能力、3. 現場反應與覺察、4. 趣味內容、5. 邏輯能力,其中前兩項占比最高。故評斷好的喜劇最基本的條件便是能夠吸引人,並有效傳達搞笑內容。至於是不是真的有趣、現場觀眾是否都買單、邏輯是否前後一致就是其次、見仁見智。
美國心理學家麥拉賓(Mehrabian, 1939-)研究指出,人類的溝通百分比重是:肢體語言占55%、聲調占38%、話語占7%。一個有效的溝通重點不在話語,而是肢體與聲調。若按此研究,疫情下的居家辦公其溝通成本必然增加。故人人都應該學喜劇,不是每個人都要走喜劇、以喜劇為生(雖然有機會Open Mic的話我會想嘗試看看),而是都可以是生活的喜劇大師。除了增加日常生活的溝通效率與潤滑劑外,更作為跳脫邏輯框架的思辨,如同哲學般思辨,看見同一事件的不同面向,在不疑處有笑點。重點不是答案,而是讓問題不再是問題,並在喜劇的脈絡下笑著回答。
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