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學生獎懲,往哪個方向傾斜?

國中小學生獎懲,往哪個方向傾斜?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昨天看到新聞標題:

教育部發布國中小獎懲準則 違規情節重大家長可帶回管教
2024-04-30 12:55 聯合報/ 記者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感覺似乎終於正視了家長的責任嗎? 再看新聞內文第一段:

教育部今日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有PDF),該準則包含學生管教及懲處基本原則,以及全國一致性的獎懲及管教措施相關程序。其中也列入學校的「特殊管教措施」,明定當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時,可經審慎評估後由家長帶回管教或引入社政、司法資源。

似乎強調學生違規情節重大時,得請家長帶回管教、或引入社政司法資源。因為近日連續看到美國兩起學生犯錯(槍擊犯)、家長和副校長連帶判刑的新聞,還有台北國小生暨家長判賠國小教師三萬餘元的新聞,聯想到教育部終於從極端偏重兒童青少年人權的管教方式,稍微回歸(學生或家長)責任的考量。

因為昨天太忙,今天才搜尋相關報導,民間團體的回應卻似乎不見樂觀,例如國教行動聯盟的回應:

教育部公布國中小獎懲準則 國教盟憂變相廢校服、學生課堂放閃

2024-05-01 11:38 聯合報/ 記者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找到條文第九條有提到交由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帶回管教。第十條就是所謂可能變相廢校服:

第十條 學校對於違反服裝儀容規定之學生,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且符合比例原則之輔導或管教措施,並不得加以懲處。
準則16條、26條規範校長得聘學生代表擔任獎管會、獎懲會委員,準則20條、30條並規範委員具保密義務。

其實第九條關於家長帶回管教的條文,步驟繁複,必須經過重重檢視評估,才可以請家長帶回,或甚至送少年輔導機關、警察機關、司法機關等。

總結來說,雖有第九條對於家長權責的考量,但洋洋灑灑27頁,還是以保障兒少為主,教師和校方手無寸鐵,唯一法寶就是 "正向管教",如第15條國小學生獎勵、第24條國中學生獎勵,國中尚有第25條書面懲處(警告、小過、大過),國小沒有,國小生真的還被認為天真爛漫、純真善良吧!! 看來教師們只能自求多福,或者快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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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邊緣人阿頓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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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自然組轉讀課程與教學,觀察這個圈子,頓悟許多冠冕堂皇的說詞背後,其實是掌權者不想讓大家知道的簡單真相。對教師的情緒勒索,就是用最少的經費,讓民眾為下一代的未來,造一個遙遠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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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上篇,特殊教育法和鑑定辦法的不明確,令人質疑特教的基礎研究不足以支撐融合教育的理論,也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對於特殊學生的鑑定,醫界有誤判的可能。 而融合教育重點將特教生安置在一般生的班級,因為特殊,作業可以減量或調整,可以不守班規校規。 或許融合教育的潛在課程就是:乖學生要守規矩,但有些人不必。
現在國中小的融合教育,主旨是讓彼此熟悉日後如何在社會上相處互動,班上有特殊生的比例非常高。 但所謂特殊生,有這麼多都是並沒有完整的基礎研究支持,連成因都含糊,一切交由醫師鑑定,但未必有共識。 數十年來,醫界和特教雙巨頭的學術研究基礎,如此薄弱? 這會影響國中小所有師生吧? 整個教育這樣也行??
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新制,規定調查小組「全數外聘」,教育部和人本基金會表示是為了防止「師師相護」。 人本沒有提供全面研究結果,拿著幾個個案,就把法規整個修了?? 哪條法沒有錯誤執行,那六法全書是不是都要重寫了? 人本基金會和教育部,竟然沒有學術研究的態度? 就大喇喇地在主導教育法規的改革? 意外嗎?
2015就說要退場,都不是新聞了~~ 私校相繼停招…5年後恐40校退場 教師離職後只能「自己看著辦」 前天(4/17)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117學年度降至最低點,新生數剩15.7萬人,屆時超過8成學生可進公立學校,私校可能招不到人。
美國剛決議將校園槍擊事件的少年犯父母判刑,記得那篇文章有提到一位六歲孩童開槍射殺老師,今天聽NBC正好聽到相關新聞,該校副校長被檢方起訴,可能會判五年重刑。哇~~ 還沒看到中文新聞,先貼個英文的 https://www.nbcnews.com/news/us-news/prosecutor-e
子女管教問題,愈來愈難處理,尤其到了學校和社會,未成年人受法律保護,無法無天也沒人能管,家長的責任呢? 剛在NBC聽到一個新聞,找一個中文新聞來分享: 美密西根州校園槍擊凶手未成年 父母過失殺人判刑10至15年
承上篇,特殊教育法和鑑定辦法的不明確,令人質疑特教的基礎研究不足以支撐融合教育的理論,也有足夠的理由懷疑,對於特殊學生的鑑定,醫界有誤判的可能。 而融合教育重點將特教生安置在一般生的班級,因為特殊,作業可以減量或調整,可以不守班規校規。 或許融合教育的潛在課程就是:乖學生要守規矩,但有些人不必。
現在國中小的融合教育,主旨是讓彼此熟悉日後如何在社會上相處互動,班上有特殊生的比例非常高。 但所謂特殊生,有這麼多都是並沒有完整的基礎研究支持,連成因都含糊,一切交由醫師鑑定,但未必有共識。 數十年來,醫界和特教雙巨頭的學術研究基礎,如此薄弱? 這會影響國中小所有師生吧? 整個教育這樣也行??
不適任教師的處理新制,規定調查小組「全數外聘」,教育部和人本基金會表示是為了防止「師師相護」。 人本沒有提供全面研究結果,拿著幾個個案,就把法規整個修了?? 哪條法沒有錯誤執行,那六法全書是不是都要重寫了? 人本基金會和教育部,竟然沒有學術研究的態度? 就大喇喇地在主導教育法規的改革? 意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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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剛決議將校園槍擊事件的少年犯父母判刑,記得那篇文章有提到一位六歲孩童開槍射殺老師,今天聽NBC正好聽到相關新聞,該校副校長被檢方起訴,可能會判五年重刑。哇~~ 還沒看到中文新聞,先貼個英文的 https://www.nbcnews.com/news/us-news/prosecu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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