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句子成份
二
在西方,語言學傳統大概始於約公元前五/四世紀的柏拉圖。柏拉圖對語言的興趣來自他的本體論和知識論。他直接談論語言的篇章似乎只有《克拉底魯斯》(Cratylus)。在這篇作品裡,討論的對象是名的含義﹑作用和與現實世界的關係。《克拉底魯斯》以赫莫杰尼斯 (Hermogenes) 和克拉底魯斯跑到蘇格拉底的面前,請他仲栽作始,起因是自然主義信奉者克拉底魯斯聲稱「赫莫杰尼斯」不是持約定主義的赫莫杰尼斯的名字。換句話說,這是約定主義和自然主義的爭論。
按赫莫杰尼斯的約定主義,名是約定俗成的產物,由用者決定它的意義或指稱。
克拉底魯斯則是赫拉克利特 (Heraclitus) 哲學的信奉者,而赫拉克利特的自然主義是極端的流變論,所以克拉底魯斯認為名的意義/指稱不能準確對應被命名物,因為被命名物如河水一般,持續流變,原來的意義已不適用。按此觀點,「赫莫杰尼斯」並不指稱赫莫杰尼斯。
《克拉底魯斯》一文沒有明顯的結論。經柏拉圖的蘇格拉底調停後,克拉底魯斯堅持己見,認為流變屬於名稱和觀念的本性,推而擴之,語言的本性 (如果有本性的話) 同樣是流變。因為有這樣的本體論,他的知識論基本上是消極的。
但蘇格拉底的「結論」則似乎暗示一個較為穩定的本體論,即柏拉圖的理型論。柏拉圖的蘇格拉底認為沒有原型,知識便不可能。不同的名稱或許是對被命名物的不同程度的趨近。年青的克拉底魯斯並不賣帳,「好吧,蘇格拉底,希望您自己繼續去思考這些事情」,但不要再來煩我了。顯然,《克拉底魯斯》談論的主要是本體和知識的問題,有關名稱的爭議只不過是引入關於本體和知識的論述的楔子。所以,《克拉底魯斯》算不上是對語言的研究。雖然如此,《克拉底魯斯》卻是重要的,因為從中可以見到西方語言學傳統和邏輯學傳統的一個走向。這個走向經由亞里士多德的邏輯進入語言學,至為執著,一直到公元二十世紀,還為語言學者唸唸不忘。
《克拉底魯斯》原文中的「名」是「όνομα」(單數) (複數是「ονόματα」) 一語。此語多義,大概有三個﹕(1) 字的通稱﹔(2) 名詞 (或許包括附形容詞的名詞)﹔(3) 專名。[Sedley: 2013] 這本身便不好掌握。
《克拉底魯斯》倡導了一個以名或名詞為中心的語言觀點。《克拉底魯斯》通篇討論「φρουησις」(實踐智)﹑「σοφια」(智)﹑「φερεσθια」(運動)﹑「αγαθον」(善)﹑「δικαιοσυνην」(正義)﹑「Κρατυλος」(克拉底魯斯)﹑「Ερμογενυς」(赫莫杰尼斯) 等名稱的意義及與現實中的被命名物的關係,同時亦談及這些字的語源。在操作上,柏拉圖的蘇格拉底往往嘗試界定及反覆界定談論中的名稱。事實上,在柏拉圖的筆下,蘇格拉底對話錄大多以這種方式鋪陳,就是反覆界定名稱的概念。這種哲學方法間接地形成一種語言學傳統,就是西方語言學者日後說的話題-評註14 觀點。
話題是一個句子的重心,評註是一個句子中論斷話題的部份﹔比如「善 (αγαθον) 是賦予本質上令人欽佩 (αγαστος) 者的名稱 ...」中,「善」是該句子的話題,「是賦予本質上令人欽佩者的名稱 ...」是該句子的評註。直觀上或表面上,話題就是主語,評註就是謂語,而話題-評註結構對應主語-謂語句式。
這種句式因亞里士多德 (公元前四世紀) 的邏輯而變得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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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即英語的「topic-comment」或「topic-focus」,有漢譯為「主題-述題」或「主題-焦點」﹔公元二十世紀中期布拉格學派的功能語法學者則將這種結構稱為「theme-rhyme」(主題-述題) 結構。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