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句子成份
1.2 函數概念小史
1.3 弗雷格的函數概念
七
「概念」很可能是歐洲哲學史中最常用的其中一個語詞,就好像數學工作者的「數」,但概念總是作為一種心智建構提出或使用,對弗雷格要創建的新邏輯 —— 即以客存事物為對象的新邏輯 —— 來說,它可以如何容納作為一種心智建構提出的「概念」﹖
弗雷格的對策是賦予「概念」一個邏輯,非心理學的處理。
在語句脈絡中,所謂的「概念」就是一個有待飽和的成份,即可視為一個函數。51
有趣的是,弗雷格將語句分解為概念與對象兩個部份的觀點對應亞里士多德的古典分析。用上文剛用過的「Gc」做例子,「G」對應謂語,而「c」對應主語。
但這不是說弗雷格「繼承」了亞里士多德的傳統,實際上,弗雷格的觀點是對亞氏傳統的一個革命。
後文會深入探討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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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關於概念與對象物的區分,學界是有爭議的,我們不會參與其間,但強調弗雷格並非用對錯的觀念來處理語言。他強調概念與對象物的區分只不過是一個區分,所謂對象物不能用作謂詞說的是邏輯對象物。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