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遇到顯化特定人物的時候會遇到有關顯化自由意志的問題,但以顯化來說基本原理是這樣的﹔只要你確定想要的一定也想要你,因為我們共享同一個大我意識。
但為什麼很多人遇到自己的特定人物不想要自己? 因為你並不確定。在我顯化特定人物的過程中我發現一件事,當我不篤定對方的感受 (或是換句話說我在感受對方時對自己的判斷有搖擺時) 就會顯化出對方一些搖擺的行為,但是一旦我越是篤定自己的感受跟判斷是正確的時候,顯化出的就越接近我認為的。
也就是「我認為是什麼事情就是長那樣」而這就是直接連到顯化的基本原理:宇宙只會證明你是對的。所以靈魂伴侶也會因而產生,因為你篤定要的或認為的就會是對方要的/認為的,就必定是双向奔赴。
也就構成了「心有靈犀一點通」這種用意念溝通的體驗。
如果AB都喜歡C,那誰會成功跟C在一起? 這就是比誰更單純的相信C就是喜歡自己而沒有任何的懷疑。只要你全心全意地相信,對方對你的想法、對方想要的東西、對方的感受你都能用意念決定是怎樣。
而且永遠是雙贏,因為對方也會自動地認為自己想要那個東西。
所以如果要改變特定人物,就是「直接認為他就是你想要的樣子」,馬上就會顯化了。
未知的事就如同薛丁格的貓,是空白未寫上的故事。然而已知的事實雖然無法被改變,但卻可以被用不同方式解讀。當你下決定或預設的時候,就會顯化出那樣的結果,無論好壞。
當你內在有搖擺,認為事情有許多可能性的時候,對方也會顯化出很打架的行為。顯化出來的已知事件會用甚麼樣的結局去定義跟解釋? 這就是看你最終如何「決定」劇本長怎樣。結局才有能夠掌握解釋事件跟當事人心境的權力。
就像是我跟前任交往,當下覺得我很喜歡他,但當我們故事結束後,解讀卻是我從來沒喜歡過他,我只是誤以為。就算當下說過什麼話做過甚麼事,解讀仍然是由結局掌握的,因此中間的過程是好是壞有多曲折,根本不重要。
這也對應到我們說的「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只要你決定好結局就是怎樣,中間你要怎麼玩怎麼搞都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