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時總有同輩問我,對於生育小孩有何心得或建議?我常說,我不會給任何建議,重點是,你要想清楚做出每一個決定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並為此負責。這樣的心態,無論套用在任何問題上,應該都不太會出錯。
只不過,近來我逐漸感覺到,生育小孩的權利義務,其實沒那麼簡單就能想清楚。
生理保健、安全維護這類基本照顧事務,就不用多談了。真正難的,還是在教養;而且我指的,並非帶給孩子的教養內容,而是父母實行的教養。
教養很難嗎?容我先引用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民法第1085條更寫到:「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父母對子女的權利義務,法條上寫得清清楚楚,有何難?
這邊我知道會有一些人開始抗議,什麼法律明確性、懲戒權不合時宜有違兒童權利公約之類的。這是另一個議題,且容我繼續。
坦白說,身為專攻教育哲學的碩士,過去我在腦海中建構自己的教育理念時,由於自己的家庭和求學背景(最主要是六年的私立中學經驗),我對於自由探索、解放這樣的概念深深嚮往。受到中學高度威權式的管教影響,以及無論是行政還是教師,普遍存在於台灣各級教育場域中家父長主義的壓迫,我深信,當自己成為教師或父親,一定會是個開明、自由的引導陪伴者。
在禾大約一歲半以前,我還以為自己很成功。我與明每一天都傾盡全力以滿滿的愛與關懷來陪伴禾,禾也用全面的信任和良好的身心發展回報我們。對於我們親子關係的無比融洽,我一直很自豪。
然而,在禾過了一歲半,進入語言爆發期後,隨著他的溝通能力躍進,自我意識陡升,出現愈來愈多的反抗言行。我也因為工作忙碌與壓力,愈來愈沒耐性,偶爾會跟他大聲、使用剝奪權利的懲罰(如:將他心愛的玩偶收起來/收回睡前故事的時間);甚至有一次,為了發洩自己的情緒/製造他的恐懼/展現自己的制高權力,我竟然對著他摔門。
而前幾天,我再度因為禾在洗完澡後一直顧玩不穿衣服,而將他的玩偶收起來。
這些威權性的管教措施,有時會立即見效,但大多數只換來禾的情緒崩潰。每一次我都又自責又懊悔。現在回想起來,心情還是感到相當沉重。
明告訴我,因為我過去,就是這樣被對待的,這些經驗已經牢牢刻在身體的記憶中。
「你小時候發生衝突時,或者目睹衝突時,都是由當下的最高權力支配者,透過大聲或懲罰來解決;」
「被支配的一方,只有緘默、服從的選擇;如果不服從,那個人就會被逐出場域,或者被孤立,以維持場域內權力結構的不對等;」
「所以你長大後面臨衝突,會習慣性的不敢反抗。即便到現在三十幾歲,對你爸媽說的話還是不敢正面回擊;」
「你每天上班,晚上回家後幫兩個孩子洗澡、花很多時間陪孩子,已經很棒了。但是當你工作壓力一來,情緒不穩定,遇到衝突時,身體自然而然就以最本能的反應,想用最快速度解決。」
「他只是個兩歲多的孩子,不會有什麼沒穿衣服會著涼感冒的觀念,但是小孩會有很多情緒,很多跳脫成人習以為常例行生活世界的點子;」
「他會故意不穿衣服,就是想跟你玩。你對他大聲,只會讓他覺得掃興以及害怕。如果是我就會跟他玩,用參與遊戲的方式引導他穿上衣服,讓他不覺得穿衣服只是一般事務性的例行生活。」
「先把人的情緒處理好,事情才能處理好。即便這種方式有效果,只是暫時解決事情,而沒有處理孩子的情緒,未來他的情緒傷口,會需要花更多力氣、更長時間來修復。」
談到這裡,我已經滿臉淚水。不僅是由於我那個開明、自由、解放的教育烏托邦,被自己全面擊垮破裂,更因為我意識到,我在下個世代的面前,又製造了一個具強制力的高位權力主體。我想塑造的是權威(authority),卻不知不覺在施展權力/威權(power)。
當我連自己的孩子都用這種施加強制力的威權方式對待,要如何進一步主張公共學校教育的去威權化?
我的做法,只是想解決當下的任務、塑造權威,而沒有回應孩子的情緒。
權威,是有理性基礎的,由對話、論辯的參與形成;因此權威的存在,從不是問題,問題總是如何行使?
權力,只涉及絕對的支配和服從,沒有把對方當作一個平等的理性主體。在權力的行使下,即便服從,也只是肉體的服從,他在精神上也不服你。
回到民法第1084條第二項,到底何謂「教養」的權利義務?民法第1085條的「懲戒權」範圍究竟如何拿捏?身為父母,該如何做才不至於落入以強制高權取代理性權威?
這段深夜的教養對話,著實帶給我很深、很深的自我反省。
因此,未來如果再有朋友問我,對於生育小孩有何建議?我也許會先拋出這些困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