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iosity killed the cat. ~ 人之所以會幹蠢事多半也是源於單純的好奇心,如果還有瘋魔般的行為舉動,只能說人不痴狂往少年,書中28歲的女主角就是如此展現她的愛情和青春。
是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 ? 每次我愛上了某個人,總會從「我想要知道他的一切」這個階段開始。( 頁085 )
當還不太習慣喜劇小說的套路時,看到第17章的破題,總覺得作者筆下的女主角像個花癡,而且人設的思考邏輯有問題,不過,很快地我告訴自己,繼續看下去吧,看看女主還能蠢到何種境地。
女主角在一家銀行上班,因為不想昧著良心介紹貸款專案給理財方式準備陷入惡性循環的顧客,一直想著要離職,就在這猶豫期間,他居住的公寓大樓搬來了一個她覺得可以當成戀愛對象的鄰居。剛開始因為好奇對方身分,試圖從信箱內的信件找出蛛絲馬跡,她的手為此受傷;因為好奇對方長相,長時間拉長耳朵聆聽上下樓梯間的腳步聲,並試圖從門眼偷覷,她為此衰到鼻青臉腫;因為想要知道他都讀甚麼書 ? 在想些甚麼 ? 或者都在做甚麼 ? 想盡辦法親近對方,甚至為此茶不思飯不想,完全無法將對方從思緒中趕走;非但如此,小說結局前所幹的蠢事才真的是雷聲大雨點小令人發笑的劇中鬧劇。
本以為的無厘鬧劇最終會是愛情成就鴛鴦大盜,那便我是太主觀且輕忽作者說故事的功力了,直至故事最後才知道,明天我就不追了的謎底,很冒險卻不粗糙。
小說中幹蠢事的人可不只女主角,就連男主角一開始搬到這棟公寓時,也是準備幹蠢事的,沒想會遇到女主、也逐漸喜歡上女主,在兩廂不願帶給對方麻煩的情形下,兩人各自幹的蠢事竟然演變成兩廂皆大歡喜的巧合結果。
全書76章,幾乎每章都有喜感橋段,腦補的劇情畫面溫馨有趣又略帶懸疑,引人猜想的同時不是反轉再反轉的驚奇,而是如貓般小心翼翼揭開一絲一縷並滿足讀者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