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交通事故處理中,車禍「初判表」是一個常見的工具,全名為《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這個表格主要用於初步分析交通事故的責任分配,包括路權的判斷以及駕駛的違規事項等。雖然初判表對於了解事故雙方的初步責任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它並不具法律效力。因此,即使在初判表中被認定無肇責,也不代表不需要賠償對方。
車禍鑑定報告跟初判表比起來有更高的參考價值,但無肇責的鑑定結果不表示你就沒有過失。在刑事案件中,檢察官和法官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斷駕駛人的過失責任。即便車禍鑑定報告認定你沒有肇責,仍有可能因違反注意義務而被起訴甚至判刑,像是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和過失致死(刑法第284條、刑法第276條)。
初判表作為交通事故責任初步分析的工具,雖然能提供一定的參考,但並不具法律效力。無肇責不等於無過失,駕駛人應時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規則,以避免因過失導致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