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比較資深的駕駛人,都曾在夜深人靜,經過路口時,遇到警方擺放許多交通錐、號誌牌,大陣仗封閉路口,攔查經過人車。初次遇到的民眾可能會以為發生重大刑案,但大部份都是例行性的路檢而已。
透過本文你會知道,經過路口封閉式《酒駕臨檢》,是不是一定要受檢?一定要接受酒測嗎?如果衝過路檢點,或拒絕受檢會有處罰嗎?文末也會告訴你,真的遇到封閉式路口《酒駕臨檢》你有哪些權利可以主張。
一、為什麼會有封閉路口酒駕臨檢,用意是什麼?
警方六大勤務中有一項是臨檢,而由分局以上機關規劃,通常稱《擴大臨檢》。 4 小時的勤務分前後兩段式,一段臨檢通常針對易有色情、賭博或人口複雜的店家,另一段則是封閉路口進行《酒駕臨檢》。
以警方的角度而言,宣示效果大於實質查緝效果,因為對一些老江湖來說,在幾個路口前看到大陣仗的臨檢,可能就繞道而行了。
二、經過封閉式路口臨檢站,一定要受檢嗎?
如果在網路查過臨檢規定,一定有聽過訪間流傳,警方不能隨意臨檢,不然屬違法盤查,不需要配合警方盤檢。所以常有民眾分不清差別,認為只要自己沒有違規就不需配合受檢。
但《擴大臨檢》的封閉路口臨檢,是分局規劃,機關長官指定,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6 條第 1 項 6 款》,行經指定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為合法的攔查,一定要停車受檢,並接受查驗身份等措施。如果直接拒停衝過路口,將視為拒絕酒測處罰。
三、一定要接受酒測嗎?直接衝過路檢點或拒絕酒測處罰重嗎?
因為是合法攔查,所以一定要接受酒測。尤其在 111 年後罰鍰提高,處罰非常重。
對通過路檢站拒檢拒測的民眾,第一次會處新台幣18 萬元,汽機車民眾會吊銷駕照,吊扣車牌 2 年並將車輛移置保管,駕駛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如果是 10 年內累犯,將會依次數每次累加 18 萬元新台幣,也就是第 2 次拒測拒檢將罰 36 萬元,之後逐次遞加,且同樣要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及參加道安講習。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4、第 5 項、第 9 項規定)
四、如果我遇到路口封閉式酒駕臨檢,受檢時我能主張什麼權利?
停車受檢後,如果你要接受酒測,一些施測時常見的問題都收錄在前文(如連結)。而下面兩點是最常見的爭議。
(一)要不要漱口:如果你擔心嘴裡還殘留酒精,不論喝完多久,都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水漱口;如果是喝完 15 分鐘內受測,警方則有義務主動提供水。
(二)檢測成功不得複測:酒測一旦成功出現數值,無論有無超標皆不得施測第 2 次。(但遇檢測結果出現明顯異常情形時,則該改用其他儀器進行檢測)
所以,往後經過封閉式臨檢站時,一定要停車受檢並接受酒測。如果抱持僥倖心態,或不小心眼花開過去,沒多久就會收到 18 萬元的罰單,還有愛車要吊扣車牌兩年的處罰。尤其家中有年輕人跟老人平時會開車的,一定要提醒他們注意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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