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必定有輸有贏。贏者固然意氣風發;落敗的,或垂頭喪氣,或滿腔不忿,總算可以理解,畢竟運動員的天職就是要贏。
運動,本來就是人類互相競爭的和平方式。雖則一切有規有矩,英雄惺惺相惜,但到頭來,運動員訓練的目的始終是勝利。這是比賽裡殘酷的現實。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憐憫輸掉的人呢?
賽場理論上很完美——優勝劣敗、技高者勝。若如此,則輸家多是技不如人,所以未竟全功。壞一點說,運動員努力了,但他們的努力不足以讓他們成功,那就應該更加努力,或者更聰明地努力。
近代中學教科書,許多都設有一篇文章,是馮驥才的《獻你一束花》。文中開首第一句就是「鮮花,理應呈送給凱旋的英雄,難道獻給這黯淡無光的失敗者?」
如果鮮花只獻給贏家,天下間的鮮花恐怕永遠賣不完,畢竟贏家永遠都是少數。常言「一將功成萬骨枯」,在運動而言,一個贏家的背後,不知道有多少輸家的陪襯。一個名將的手下敗將,寫一萬年都寫不完。
例如,刁先生出席奧運前,他手下又有多少個敗將?本地賽中,和刁先生同場跑過一百米的不計其數;小學的陸運會、中學的陸運會,有更多不知名的輸家。
問題是,他們值得可憐嗎?
誠然,刁先生堂堂奧運選手,對本地人而言水平極高,難以逾越。可是,若然輸家未打先輸,又或根本毫無準備迎戰,如此態度又是否值得可憐?
所以說,刁先生出席奧運,本身就是贏家——他不打敗千萬人,如何踏入奧運聖地?奧運,理應是高手對決、連場好戲,贏家與贏家之間華山論劍,必有一敗。那麼,一方落敗終不可免,才值得憐憫。
誠然,眾人華山論劍之間,若如歐陽鋒般走火入魔、態度惡劣,當然不必憐憫,而是多加批評。至於比賽期間策略是否有錯,如果閣下見識超卓,自然可以舉證論述。要不然,則請保持緘默。
奧運舞台上,每個選手都曾經是贏家,打敗過無數對手,因此才能在至尊殿堂上相遇。在巴黎大皇宮裡,張家朗打倒了幾大高手,意大利的馬基也打倒了幾大高手,方才有緣相見,一同走下皇冠階梯,決一高下。
如此,誰贏了都值得恭賀,誰輸了都值得憐憫——刀光劍影之間,必須有人落敗,決出勝者。
輸家,是否必然有人憐憫呢?勝者,是否必然得人恭賀呢?一切並非必然。成王敗寇只是結果論;簡單的二元對立,當然不能概括花花世界。
有許多贏家都受別人非議。桌球有沙比,羽毛球有瑪蓮,網球有祖高域,一樣榮登世界之巔,但爭議聲未絕於耳。贏,難道就是一切麼?
有許多輸家,由於輸得太多,反而更受人憐憫——波歷克、李宗偉、萊斯,應盡天下,偏偏是無冕之王,受人憐憫,更受人尊敬。輸,難道就是失去一切麼?
因為他們贏過,努力過;拼盡一切了,卻永遠時不與我。唯有拼盡自己,才有資格使人憐憫。
成,未必王;敗,未必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