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76條之1(拋棄繼承權者繼續管理遺產之義務)(74.06.03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四節 繼承之拋棄(§1174~1176之1)

立法沿革︰

74.06.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6條之1(拋棄繼承權者繼續管理遺產之義務)(74.06.03增訂公布)

拋棄繼承權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於其他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

您可能也感興趣

0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留言0
查看全部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77條(遺產管理人之選定及報明)(74.06.03修正公布)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78條(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74.06.03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依前條規定為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74.06.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8條之1(法院為保存遺產之必要處置)(74.06.03增訂公布)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在遺產管理人選定前,法院得因利害關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9條(遺產管理人之職務)(19.12.26制定公布) Ⅰ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80條(遺產管理人之報告義務)(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管理人,因親屬會議,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之請求,應報告或說明遺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81條(清償債務或交付遺贈物之限制)(74.06.03修正公布) 遺產管理人非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屆滿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77條(遺產管理人之選定及報明)(74.06.03修正公布)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由親屬會議於一個月內選定遺產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78條(搜索繼承人之公示催告與選任遺產管理人)(74.06.03修正公布) Ⅰ親屬會議依前條規定為報明後,法院應依公示催告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74.06.0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8條之1(法院為保存遺產之必要處置)(74.06.03增訂公布) 繼承開始時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在遺產管理人選定前,法院得因利害關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79條(遺產管理人之職務)(19.12.26制定公布) Ⅰ遺產管理人之職務如左: 一、編製遺產清冊。 二、為保存遺產必要之處置。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80條(遺產管理人之報告義務)(19.12.26制定公布) 遺產管理人,因親屬會議,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之請求,應報告或說明遺
所在編章︰ 第五編 繼承\第二章 遺產之繼承\第五節 無人承認之繼承(§1177~1185)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74.06.03修正公布 民法第1181條(清償債務或交付遺贈物之限制)(74.06.03修正公布) 遺產管理人非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期間屆滿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重點摘要: 1.9 月降息 2 碼、進一步暗示年內還有 50 bp 降息 2.SEP 上修失業率預期,但快速的降息速率將有助失業率觸頂 3.未來幾個月經濟數據將繼續轉弱,經濟復甦的時點或是 1Q25 季底附近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若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要以書面延長,延長期限不能超過 3 個月 跨區申報要件 遺產總額 3500 萬以下 金融機構未償債務扣除上限金額由 500 萬調高到 700 萬元 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出售
只要有資產、收入進帳,就要扣相關的稅負 遺產稅=(遺產總額(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全部遺產加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等的財產後的金額)-(免稅額、扣除額))X稅率。 遺產總額的認定直接影響認列的遺產總數,不列入遺產的項目 一定金額以下器具: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之器具及用具的金額(汽機車),將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贈與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贈與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贈與稅是生前無償給予他人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遺產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遺產稅是對於人死亡後遺有的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本文介紹信託關係的發生、變更、消滅、無效及撤銷等法律規定,包含了信託的各種情形及相關規定,以便人們瞭解相關法律規範。
Thumbnail
遺產繼承有許多方式,包括法定繼承(應繼分)、遺囑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等。其中「拋棄繼承」是指將全部遺產全部拋棄,不得享有相關繼承權利。辦理拋棄繼承,需要在在繼承人死亡後的三個月內,依法向往生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辦理。繼承人何時應該適用拋棄繼承,相關法律效力為何? 本文透過實例案例與讀者分享。
分割協議繼承登記這件事 民法是民國18年施行繼承的規定 從此確立繼承的法條 很多考試都會考 所以大家應該也不陌生 但是…實務運用,還是套在實際情況最容易記 今天想要來談談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有分好幾種: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分割繼承登記 前面二種今天不談 我今天要來談的是分割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
Thumbnail
1.加權指數與櫃買指數 週五的加權指數在非農就業數據開出來後,雖稍微低於預期,但指數仍向上噴出,在美股開盤後於21500形成一個爆量假突破後急轉直下,就一路收至最低。 台股方面走勢需觀察週一在斷頭潮出現後,週二或週三開始有無買單進場支撐,在沒有明確的反轉訊號形成前,小夥伴盡量不要貿然抄底,或是追空
Thumbnail
重點摘要: 1.9 月降息 2 碼、進一步暗示年內還有 50 bp 降息 2.SEP 上修失業率預期,但快速的降息速率將有助失業率觸頂 3.未來幾個月經濟數據將繼續轉弱,經濟復甦的時點或是 1Q25 季底附近
Thumbnail
近期的「貼文發佈流程 & 版型大更新」功能大家使用了嗎? 新版式整體視覺上「更加凸顯圖片」,為了搭配這次的更新,我們推出首次貼文策展 ❤️ 使用貼文功能並完成這次的指定任務,還有機會獲得富士即可拍,讓你的美好回憶都可以用即可拍珍藏!
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若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要以書面延長,延長期限不能超過 3 個月 跨區申報要件 遺產總額 3500 萬以下 金融機構未償債務扣除上限金額由 500 萬調高到 700 萬元 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出售
只要有資產、收入進帳,就要扣相關的稅負 遺產稅=(遺產總額(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全部遺產加上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等的財產後的金額)-(免稅額、扣除額))X稅率。 遺產總額的認定直接影響認列的遺產總數,不列入遺產的項目 一定金額以下器具: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之器具及用具的金額(汽機車),將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贈與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贈與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贈與稅是生前無償給予他人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計算的各個項目之說明,包括遺產稅的遺產總額、免稅額、扣除額、稅率、稅額、物價指數連動法與其他減免之情形等,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Thumbnail
本篇文章整理了遺產稅的各項相關條文,包括遺產稅的定義、納稅義務人、課稅標的、課稅時間及物之價值等內容。遺產稅是對於人死亡後遺有的財產,所課徵之稅賦,本文將逐一解釋相關條文,以便讀者瞭解相關規定。
本文介紹信託關係的發生、變更、消滅、無效及撤銷等法律規定,包含了信託的各種情形及相關規定,以便人們瞭解相關法律規範。
Thumbnail
遺產繼承有許多方式,包括法定繼承(應繼分)、遺囑繼承、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等。其中「拋棄繼承」是指將全部遺產全部拋棄,不得享有相關繼承權利。辦理拋棄繼承,需要在在繼承人死亡後的三個月內,依法向往生者戶籍所在地的法院申請辦理。繼承人何時應該適用拋棄繼承,相關法律效力為何? 本文透過實例案例與讀者分享。
分割協議繼承登記這件事 民法是民國18年施行繼承的規定 從此確立繼承的法條 很多考試都會考 所以大家應該也不陌生 但是…實務運用,還是套在實際情況最容易記 今天想要來談談分割繼承登記 繼承登記有分好幾種:公同共有繼承、一般繼承、分割繼承登記 前面二種今天不談 我今天要來談的是分割
Thumbnail
漫長的民法財產法(總則、債編、物權)部分終於結束,接下來進入的又是一個全新的篇章,也就是「身分法」。民法的身分法部分包含了「親屬編」以及「繼承編」,其中親屬編內容是關於各種身分關係,如父母子女、夫妻、收養、結婚及離婚;繼承編則是在自身或家人親屬死亡後遺產的歸屬等。身分法的法條從民法第96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