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而為人,外在的七情六慾肉體枷鎖;社會的輿論困禁;傳統的愚昧僵滯。
你所被注定的家人、認識的朋友或甚至擦肩而過的路人。你所注定出生的地方,國與家。
拋開這些,在看似漫長實則轉瞬消逝的一生中,我們是什麼?我是誰?
是別人眼中的浮光掠影?
是過客口中的斷章取義?
意識凌駕肉體的最大限度自由是什麼?靈魂的自由、思想的自由、夢想的追求?
不,是超越所有本質的,對追求這種行為本身的飢渴;對自我存在這份概念本身的難耐啃噬著心靈。
有人解釋為 — 信仰,對自私的信仰。
有人註解成 — 著魔,對美的著魔。
我想一切在於詮釋,對自我人生吶喊的詮釋。
作者以一個似熟似不熟的旁觀者角度,以當時社會上所謂的客觀(社會規範),和主敘者本身的主觀意識(偏見、正見) ,以略帶道德制高點去評判一個拋家棄子的有地位仕紳。
當所有人都以為仕紳一定是跟小三跑路時,敘者卻找到他窮困潦倒的在瘋狂的畫畫,敘者不明白,就像我們讀者也不明白,一個有錢有地位、有妻子有小孩、處在人生壯年時期的人,怎麼會突然拋下一切?就算面對所有批評聲浪與譏笑,卻只為了畫畫?且那些畫明顯無人問聞。
順著脈絡揭開的真相,是荒誕的虛妄?還是作者內心渴求的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