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個系列科普文吧,這次講的是「能溝通」的發音到底是什麼標準。
第一篇的重點: 「發音」(pronunciation)和「口音」(accent)是兩件不同的事情。在這裡我們需要先釐清這兩個概念:
在之前討論Phonics(字母拼讀法)時,我簡化地說這是處理「字母與聲音」的關係,需要正確分辨聲音以正確拼讀。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要能夠區辨「音素」(phoneme),這是能夠區辨詞義的最小語音單位。
換句話說,如果兩個音的差異會造成詞義的不同,那麼這兩個音就代表著不同的音素。例如,英文中的 /p/ 和 /b/ 是不同的音素,因為「pat」和「bat」代表不同的意思。因此,當我們在說「發音正確」時,勢必就是要把每個「音素」都分辨清楚,才能準確表達意思,達到「能溝通」的效果。
英語作為國際語言,其使用者中母語者實際上是少數。近年來無論是國際性的歐洲共同參考框架(CEFR)或是英國教育部文件,都更尊重各地口音,而不以所謂的標準口音為準。取而代之的是強調「國際可理解程度」(internationally intelligibility)—簡單來說,就是要讓來自不同語言背景的人能聽得懂。
在台灣,許多人可能會說「發音不重要,能溝通就好」,但這實際上可能是對「口音不重要」的誤用。即便有不同的口音,只要保持音素的正確發音,溝通仍然可以非常有效。因此,在語言教育中,應該強調學習正確發音的重要性,同時也教育學生理解和欣賞不同的口音。這樣可以幫助學生更好地在全球化的語言環境中溝通和理解他人。
這篇文章希望能幫助大家理解「發音」和「口音」在語言學習和溝通中的區別,避免雞同鴨講,白費力氣。在之後的文章中,我將進一步探討真正能溝通的「發音」至少應達到什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