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經營公司行號或是在公司擔任會計相關工作的人,應該都知道營業稅,每兩個月就要向國稅局申報營業稅,但或許有些人對於營業稅有錯誤的認知,甚至把營業稅誤當成營所稅,所以這篇要簡單解釋一下甚麼是營業稅。
營業稅並非公司行號營業時要繳給政府的稅,它其實是政府向消費者收取的消費稅。沒錯,你我花錢買東西都要繳稅,只是這筆稅不是由消費者自己繳,而是在消費的時候由販賣商品與服務的公司代收,再由他們統一繳交給政府。所以我們在消費的時候,商品售價其實已經包含了消費稅了。
為什麼消費也要繳稅?搜尋了多個國家的目的,有些是只針對特定商品課稅,為了引導消費方向,調整產品結構。有的是為了增加稅收,用於更多的公共照顧,所以有能力負擔高單價商品的人,所繳的稅就越高。台灣目前的消費稅(營業稅)是5%、日本10%、新加坡9%、馬來西亞在2018年調降為0%,而中國是改以增值稅取代消費稅。
由於消費行為每天都在發生,交易量大,要民眾每買一次東西就繳一次稅,這件事情太難實行。於是轉而透過統一發票制度,讓消費者先將稅金付給賣方,而賣方之後定期彙總向政府繳納營業稅,也就是消費者繳的消費稅。
很多人不清楚營業稅是代收代付的觀念,誤以為這是政府向公司收取的稅金,所以想辦法蒐集支出的發票,以圖降低公司要繳的營業稅。那為什麼蒐集消費發票就可以降低營業稅呢?
因為公司行號本身是賣方,也可以是買方,畢竟辦公室需要文具與生產器材,也需要購買原物料,在購買時同樣也繳了5%的消費稅。而在銷售物品時,也代收了其他消費者5%的消費稅,所以兩者相抵消,才是公司實際代收到的消費稅,每兩個月就以營業稅的方式申報繳納給政府。
台灣採消費地課稅原則,因此當我們從國外進口貨物進到台灣時,由於消費地在台灣境內,進口者也需要負擔營業稅。但外國賣方不會那麼佛心的幫台灣政府代收營業稅,所以進口貨物的營業稅會由台灣海關或快遞業者直接向進口者來收取。
而外銷貨物或勞務到國外,基於消費地在國外且政府鼓勵外銷的原因,其營業稅稅率為零,並且可以向國稅局申請進項稅額退稅,也就是說銷售商品或服務到國外,是不需要繳5%的營業稅的。這對從事外銷的公司行號來說,非常的有利。
總結,營業稅不是公司賺錢要繳的稅,那個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營業稅是公司代收代付的稅金,其本意是向消費者收的消費稅,其目的是增加國家稅收,讓越有能力消費的人繳更高的稅金。
創業者/公司經營者也不要誤會了,政府向企業收取兩筆稅金,營業稅只是公司向消費者代收的消費稅,統一繳納給政府,這筆錢跟公司獲利無關。公司有獲利要繳的是營所稅,不用刻意去想節省營業稅。但要記得,商品定價時需要將5%營業稅也計算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