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勞工阿月:兼職在大賣場打工,透過加保職業工會,將年資累積到30年,後為節省保費,60歲後從工會退保,打算續保部分工時,累積勞保年資,等65歲不扣趴數時再請領,卻在64歲時被診斷罹患肝癌,無奈病程進展快,罹病3個月後就過世,家屬共有3種請領方式。
1.勞保一次領:取最後3年,也就是36個月做為平均投保薪資,原本4年前平均投保薪資4.58萬元,但現在最後3年只剩1.11萬元,家屬可領到1.11萬元x50個基數=55.5萬元,若用原本4.58萬元x50個基數=229萬元,兩者相差173.5萬元。
2.請領勞保死亡給付30+5個月,以最後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來計算,1.11萬元X35個月=38萬8500元,可以發現,用死亡給付的金額來請領,金額又更低。
3.請領遺屬年金:因阿月尚未提出年金給付請領,可領到全額,也就是4.58萬元x34年x1.55%=2萬4137元的月領額,眉角在於取最高60個月,而非最後3年平均值,因此可用4.58萬元計算,但可惜阿月的家屬裡沒人符合資格,除配偶已死亡,2個兒子也成年開始工作。
案例二 勞工阿興:勞保年資32年時為56歲,跟阿月一樣想省保費,轉職後只有加保基本工資,從4.58萬元降到只有加保基本工資約2.5萬元,滿60歲時打8折選擇年金月領,月領額為2萬0445元(4.58萬元x36年x1.55%x80%),無奈1年後心肌梗塞死亡,由於已經請領年金月領,家屬只有2種選擇。
1.差額金:以請領總額與一次領的差額計算,61歲死亡前已領取金額為24萬5340元(月領額2萬0445元x12個月),至於退保時一次領的總額,按最後3年計算為112.5萬元(2.5萬元x45個基數),差額金為87.9萬元(112.5萬元-24萬5340元)。
若阿興沒有將投保薪資降至基本工資,仍維持4.5萬元的話,一次領的金額為206.1萬元(4.58萬元x45個基數),差額金為181萬5660元(206.1萬元-24萬5340元),若與87.9萬元相較,兩者差額更高達93萬6660元。
2.遺屬年金:因阿興配偶有保勞保,也已經開始請領,月領2.6萬元,不僅比阿興高,且兩種不能同時請領,只好放棄阿興的遺屬年金。
張秘書提醒,勞工必須知道切身相關的勞保請領規定,且最好要從年輕時,就要開始規劃自己的退休收入,也切勿抱著錯誤心態,操作自己的勞保。
資料來源
https://wantrich.chinatimes.com/news/20240828900005-42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