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23_2024/06/12 文/王文廷 人是可以改變的一一只有自己能夠改變自己 首先,我們先談談佛洛伊德「決定論」和阿德勒「目的論」的差異性。 以決定論來說,過去發生的事,造就現在的自己,如果過去決定一切,又無法去改變的話,那活在當下的我們,將對人生束手無策。舉個例子,因為不會唸書,所以沒有什麼成就;而目的論現狀是出自於內心的某個「目的」,而非無法改變的「過去」。相同例子,目的是逃避學習,不想努力才用「不會唸書」當藉口。 目的論主張「人並非受制於過去的原因而行動,而是朝向自己決定好的目的而行動」,套用這種思維,讓自己覺得「不幸」的事情以及時常抱怨的事情,這些都是為了某個目的而說出的藉口。 人,常常決定「不要改變」,但是自己所選擇的「生活型態」,往往形成自己的「不幸」,除非願意重新選擇接受「改變」,才有可能邁向「自由」與「幸福」的人生。 既然知道不改變就可能會有不幸,那為什麼我們還要保持「現在的我」呢? 主要是選擇新的生活型態,既不知道這個全新的自己會遇到什麼狀況,也不知道怎麼應付眼前發生的事。於是,未來變得難以預料、生活充滿不安,搞不好需要擔憂未來的日子還更痛苦呢!所以,大家儘管對現況有種種不滿,但還是保持「現在的我」還比較輕鬆的心態過日子。 所以,我們的不幸,並不是過去或環境所造成的,更不是因為能力不足,而是我們對於做出改變的「勇氣」不足而已。換句話說,就是少了點「改變現況的勇氣」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