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沒辦法喜歡我的父母。
因為他們身上有許多我所厭惡的特質。
從心理學角度來說,之所以對他人感到厭惡,是因為我在他人身上看見自己的某個面向,那個面向長期被自我壓抑著、不被接納,所以一旦透過他人彰顯出來,便會感到排斥。
那是自己都沒辦法愛自己的部分。
乍聽這個概念時,坦白來說,我無法理解。不過從反面看,如果能做到完全自我接納,又怎可能輕易被外界牽動情緒?
這樣就可以理解了。
然而我又想到一個問題,原來「喜歡」與「不喜歡」只是一種情緒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更說得通了。既然只是一種情緒,那勢必就是自己的課題,而不是他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