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
有關「白馬非馬」的爭議,不妨在這裏拿出來稍作討論。
事實上,爭議是不必的。當我們了解公孫龍是在執行定義工作的時候,我們便無需對白馬非馬感到詫異,因為「白馬非馬」是被界定項。
相關評論執著白馬非馬的對錯 (真假),就好像公孫龍提出命題 P (白馬非馬) 並對 P 進行陳述,而有論者卻要直接否定 P。我們必須理解,定義基本上是一個任意的人工化手段。公孫龍認為「白」用來指稱顏色,「馬」用來指稱形狀,所以「白馬」指稱的是顏色和形狀,「馬」則僅僅指稱形狀﹔因此白馬當然非馬。
這是沒有什麼可爭議的 (按其定義﹗)。
唯一應該質疑的是 Ze21 的界定項 ——「言白所以名色,言馬所以名形」—— 而不是 Ze21 的被界定項 ——「白馬非馬」。
其實按照公孫龍自己的定義,「白馬」與馬無關,亦與色無關,「白馬」指稱的已經是非色非形的「東西」了﹔此為其問題之一。
公孫龍的定義顯然不是一個亞里士多德式的歸類性句子 (categorical sentence),然而其定義中的「白馬」和「馬」均為通項﹔此為其問題之二。
兩個通項,除非同義,否則不能對等,公孫龍意何所指﹔此為其問題之三。
《公孫龍子 — 白馬論》重複了上述的定義﹕
有關白馬論的種種,公孫龍在概念上的混淆並非小事,但他唯一可取之處在於他嘗試把要討論的各個概念或用語做了相對來說略為清晰的界定工作,因此我們可以能夠輕鬆地做個分析和判斷,遺憾的是後人中缺乏嚴謹思考體質的又把事情弄糊塗了。
從科學方法論的角度著眼,上古漢語中的「X 者 Y 也」界定句式是可取的,但同樣遺憾的是,稍為嚴謹的語言手段具備了,用者的思考狀態卻鬆懈渙散,致使這個文明總是在理論深度之前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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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