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之乎者也 — 也 (矣﹑焉)
一﹕初探之六
讀者可能不太習慣這種觀點,但只要耐心讀下去,自會明白這類句式中各成份之間的邏輯關係。
「百里奚」明顯是個名詞,因此可以指派語構型 n。
再者,如果 Ya3 是一個句子的話,「虞人也」便必然是個構句函子,而其論元為 n﹕
我們繼續建議,「虞人也」可以分解作兩個次成份﹕「虞人」和「也」﹔因此用括號澄清這兩個成份而有﹕
正如上文所明言,我們決定了用函子置前論元置後的記法,因此 Ya3.3 亦可以改寫作﹕
讀者要留意括號的使用。「也」字的用域達至「虞人」,「也 (虞人)」(即「虞人也」) 的用域達至「百里奚」。正確處理函子的用域才能正確地進行推導或正確地決定推導的合法性﹗
我們說「也」﹑「虞人」﹑「百里奚」都是終端符,即最小單位,因此不可再解析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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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