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小美在社群媒體上發現有人指名道姓地批評她,說她「工作不專業,經常出錯」,甚至散播謠言,說她的成就都是靠「不正當手段」得來的。這些話迅速在網路上擴散,讓小美的朋友和同事紛紛對她投以異樣的眼光。
她既憤怒又無奈,不禁問自己:「這樣的攻擊是不是已經算是妨礙名譽?我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保護自己呢?」事實上,這樣的情況在當今網路發達的社會中相當常見,但如何判定言論是否構成妨礙名譽,還是有些法律上的細節值得注意。接下來,我們就來探討「怎樣才算妨礙名譽」。
妨礙名譽一般指的是對他人不實的指控、惡意抹黑、或是散播不實謠言,導致當事人聲譽受損。法律上,這類行為通常被分為「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誹謗罪是針對公開散播不實言論的行為,而公然侮辱罪則涵蓋了在公開場合對他人進行的侮辱或不雅言辭。
通常來說,妨礙名譽必須符合幾個要件,首先是有具體的、不實的言論,這些言論還必須具備散布性,並對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聲譽傷害。值得注意的是,若該言論是真實的,即便對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也不會構成妨礙名譽。
誹謗罪涉及惡意散播不實言論的行為,並通常需要證明發言者的動機是出於惡意或意圖造成損害。誹謗罪的關鍵點在於「不實」兩字,若該言論屬實,且不是私德的事情,即便對當事人造成不利影響,也不會被視為誹謗。
譬如說,有人公開散播謠言,說某知名企業家「偷稅漏稅」,但沒有任何證據,這就屬於典型的誹謗行為。此外,誹謗行為的傳播渠道也十分廣泛,從網路社群平台到大眾媒體報導,皆可能成為誹謗罪的施行場域。若對方確實構成誹謗罪,受害者可依法追訴,並要求賠償精神損害。
但須特別注意,若是符合社會公益的事,通常很難成立誹謗罪,且如果是名人,當事人有可能會因為可受公評的責任而敗訴,但並非所有事情都可受公評,所以還是少隨著社群起舞去揮灑言論自由,這仍是有風險的。
妨礙名譽罪是一個篇章,裡面包含「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等,誹謗罪多集中於散佈不實言論或個人負面私德行為,而公然侮辱罪則聚焦於公開場合對他人進行侮辱的行為。例如在辦公室場合,若某人公開羞辱另一名同事,指責他「無能」、「不配待在公司」,並引起其他人的議論和不良印象,這樣的行為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相比於誹謗罪,公然侮辱罪更重視行為的「公開性」和對被害人的心理傷害。值得注意的是,公然侮辱罪通常也會考量社會接受度,即便言語嚴厲,但若不涉及人格侮辱,可能不會被判定為公然侮辱。
追究妨礙名譽的法律責任時,必須考量「公開性」、「真實性」以及「損害程度」。首先,若言論涉及隱私、非公開的場合,往往不構成妨礙名譽罪。此外,言論是否真實也是重要因素。舉例來說,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散播「某位醫生醫術不佳,經常造成病人死亡」,而此醫生實際上並無此過錯,這樣的行為就可構成誹謗。最後,言論是否對當事人造成明顯的精神損害,亦影響到追訴的依據。
A. 還是很有可能構成,但通常當事人很難取得證據,除非群組內有人截圖給他,不然證據不足基本上很難告,若提告依據不足,司法機構也不太可能動用國家機器調查或強迫對方提供證據。
A. 不一定。若言論基於事實經過,不涉及惡意誹謗,通常不會構成妨礙名譽。
A. 若言論無不實成分,純屬善意提醒,一般不會構成誹謗罪,但需要謹慎言語。
A. 反擊的言論若涉及人身攻擊或不實,依然可能構成妨礙名譽,變成互告下雙雙都有機會成立的處境,因此需小心言辭。
A. 是的。媒體若刊登不實報導並對當事人造成損害,亦須負擔賠償責任,且不排除有刑責的可能。
妨礙名譽是一項法律上相對敏感的議題,涉及真實性、公開性及損害程度。若您或身邊的朋友遇到類似困擾,建議您尋求專業法律協助。翊宸國際法律事務所擁有豐富的法律經驗,能針對您的情況提供深入的法律建議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