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當斯密《國富論》Ch.4-4~4-6
論政治經濟學體系
論退稅、論獎勵金、論通商條約
2024.11.22
所見:
- 商人為了擴大海外銷售市場,會要求獎勵輸出。
- 其中,獎勵出口退稅是合理的,促使勞動自然分配。商人將商品輸出本國,就退還本國產業的國產稅和國內稅。
- 退稅的最初動機是用來鼓勵運輸貿易,而演變到後來,部分退稅可以為國家帶來意外收入。
- 政府通常對某些國內產業的產品發放出口獎金,以促進商品的出口,賺取金銀。但這種措施阻礙了事物的自然發展,與達成使穀物價格降低的目標背道而馳。
- 以穀物為例,獎勵金的發放會造成穀物的貨幣價格提高。除了在無形中加大人民的負擔,也會導致穀物的國內市場減小,使得人口和產業增長受到阻礙。
- 具體來說,獎勵金是從政府支出而來,而這勢必要從人民納稅,反而增加了生活必需品的代價。
- 獎勵金只對穀物的名義價格有很大影響,但對真實價格沒有影響。
- 穀物的價格同時決定了勞動的貨幣價格。
- 鼓勵生產的獎金比起單純鼓勵出口的獎金效果要好,能夠使商品價格降低。
- 在此舉當時的鰽白魚(鯖魚)為例,說明鰽白魚的獎勵金發放太多,而且獎金的發放與捕撈數量無關,又以重量計,故不利於小船捕撈。
- 有許多地方以鰽白魚作為食品,發放獎勵金反致其價格上漲。
- 向出色的工匠和製造業者發放獎金,可以鼓勵創新的技巧和熟練的技能,進而提高行業競爭,促使產業發展。
- 穀物商人的貿易,包含四個不同部門:內地商人貿易、外國穀物輸入國內、國內穀物輸出國外和運輸商的貿易。
- 一、內地商人貿易,其利益與廣大底層民眾一致。雖然商人會為了利益想辦法提高穀物價格,但因飢荒與生存相關,人民肯定會起義。
- 古代對商人有諸多限制,政策都會企圖管理農業,然而和管理製造業的原則不同。
- 古時人們認為,向農民購買穀物會比向商人購買更便宜,於是這促使農民成為零售商,可實則卻必須多花心力在不擅長的銷售上。
- 事實上,不管是禁止製造商從事零售業,或是強迫農民成為穀物商,都是不洽當的,對經濟發展有害。
- 農業家和商人若能合作,便能扶持農民。農業家能以全部資本投在耕作,而在蒙受意外時,穀物商人則能夠支持。
- 透過這樣的交易方式,可以減輕糧食不足、預防災禍。
- 當價格漲到一定程度時,囤積穀物是有害的,但若在豐收時期,賣不出的穀物便必須被囤積。
- 二、外國穀物進口需要被限制。因為獎勵金制度,可能會導致穀物的輸出,反而造成國內的損失。
- 三、將穀物輸出國外,對國內市場的供應造成間接影響。這會促成生產者放心生產,輸出自由也促使國內的耕作事業得以推廣以供給外國。
- 然而,輸出商人的利害關係卻有可能與人民相反。比如兩國都在鬧饑荒,商人卻可能將大量穀物輸往鄰國,加重了本國糧食不足的災難。
- 四、進口外國穀物以備載次輸出的運送貿易,也有助於國內市場供應的充足。
- 雖然此貿易的目的不是在本土銷售穀物,但是因為可以省去貨物運送、保險等費用,對商人而言很划算。
- 英王喬治三世頒佈取消發放獎勵金、限制免稅進口貨物等法令,都加強了國內貿易的自由度。
- 通商條約,意思是指某國受條約束縛,只允許一國特定商品輸入或免稅,而禁止其他國家的此種商品輸入or課徵高額關稅,則受惠國便是從此通商條約中獲益。
- 雖然這種通商條約,對施惠國的商人和製造業者不利,但售價終究不會低於成本,對施惠國來說,經營這種貿易還是有利。
- 輸入金銀的目的是為了對外貿易,以這兩種金屬作為媒介。
- 鑄幣費用使得鑄幣本身,比同等重量金銀價值更高。
- 政府通常都享有造幣特權,有時候,造幣稅會影響貨幣的私鑄情形。若是稅太高,則會導致鑄幣成本太高,就會興起偽幣,反而減低了官造貨幣價值。
- 貨幣獎勵金是重商主義富國的重要措施,其認為鑄幣稅可使銀行免遭損失。因貨幣十時在流動,收取適當鑄幣稅不會給人民造成負擔,對國家來說也可以節省開支。
所感:
1.警醒:發覺只要和生活物資有掛鉤,都會與基礎勞動有關,故人為加之的政策在亞當斯密來看皆是干涉市場。
辨析與觀點:
這幾章透過退稅、獎勵金和通商條約,講解了人為干預市場操作的一項變化。雖然我以為市場就是要自由競爭,但同時也要考量到,物品本身是否為原產物,和兩地之間的差異性,去了解貿易的流向。
關鍵字:
出口退稅、出口獎金、穀物貿易、通商條約、鑄幣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