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使用信用卡消費是一件很重要的行為。試想,我們多數人的工資都是一個月領一次,而不是在每天下班之後、或者每完成一份工作就拿到收入。就算是稿費或其他按件計酬的項目,如果是長期合作,也經常是累積起來才一次請領。
但換到買東西就不一樣了,當我們進行消費,我們通常需要立即支付現金。甚至當我們在訂車票、門票、旅宿,或購買一些限量商品時,我們還需要提前幾周甚至幾個月預訂。這讓我們處於一個可支配的錢永遠少於真正屬於我們的錢的狀態。也使得一些財務觀念不佳的人,月初大手大腳、月底「吃土」度日。
而信用卡改變了這個頹勢,我們可以統一在每個月的固定日期繳費,就如同我們每個月固定領薪水一樣。而且這個繳費時間,通常是在當月結帳日的兩週之後,這意味著,根據該筆消費距離結帳日的時間,我們有2~6週的時間是「消費了,但還未付清款項」。
即便我們不是什麼老闆級的人物,不會有什麼誇張的資金進出,也通常不至於因為這些日常消費就變得過分拮据。但這裡面已經包含了基礎且通用的現金流想法,讓我們能夠取回一部份本來就該屬於我們的餘裕。
而且,這麼做不但不會減損信用,只要你沒有過多額度的不合理消費,並且按時繳款,甚至可以慢慢累積自己與銀行間的信用關係。就像成為常客,雖然不至於說有什麼明顯不同的待遇,但在其他條件都相同的情況下,你或許已經得到了小小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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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一方面,這種「信用消費」也有它明顯危險的地方。有點年紀或對台灣老廣告有興趣的人,肯定都聽過「George&Mary現金卡」(我還記得那首超級洗腦的廣告歌),那兩個外國名字是「借錢免利」的台語諧音,是由萬泰銀行發行的,台灣第一張現金卡。
那張卡除了讓萬泰銀行獲利大增、股價大漲之外,也讓非常多台灣人家破人亡。它不只不是「免利」,還有高達法定上限20%年利率的遲繳利息(加上手續費、違約金等其他名目,甚至可能超過20%)。
而且這些卡的申辦與使用門檻都非常低,許多財務狀況不佳,且根本沒有讀懂使用規則的人都使用現金卡借款,甚至用這些借來的錢來繳買房的頭期款,讓債務變得更加龐大。
等他們注意到時,才發現自己已經欠下鉅額資金,最後變成以卡養卡、以債養債、所有工資都用來繳利息也還不完的「卡奴」。是在許多人付出時間心力,透過街頭運動、法律戰等方式長期奔走之下,相關的制度才變得相對完善,也挽回了部分卡奴的人生。
卡債風暴之後,全球金融海嘯(其中最核心的美國次貸風暴,其邏輯也是相似的信用危機與債務問題,只是規模更大、影響更遠)也向台灣襲來,所以萬泰銀行也蒙受了鉅額損失,但那就是另外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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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們如今使用信用卡的方式通常不是去用信用卡預支現金,但信用卡的存在,確實會降低我們「從錢包把錢拿出去付款」的實感。尤其現在更多的網路支付、電子支付,我們只需要點點滑鼠、按按手指,消費就輕鬆完成。購物車裡的商品屬於我們了,而錢,反正下個月才會扣。
我們不時會看到那種小孩偷刷家長的卡買遊戲道具的新聞。過去的小孩或許也會偷家裡的錢,但他們會知道錢的重量,知道銅板可以做什麼、知道鈔票可以做什麼。但如今,那些錢都變成了螢幕裡的數字,只要可以換到最酷炫的服裝、更高的戰力或多抽幾次卡,那些數字的跳動,也就只是遊戲的一部份而已。
所以,回到我們一開始說的。對我來說,信用卡真正對我們有價值的用途,是「讓我們拿回一部份本來就屬於我們的餘裕」,而不用因為「再隔幾天才能拿到薪水」而去省那些本來不應該省的錢。
我們應當在那些自己本來就會花費的地方,譬如食衣住行基本開銷,能用信用卡的場合自信地使用信用卡。至於玩樂或奢侈消費,如果你會捨不得花你的現金去付,那麼,千萬不要因為刷卡不用看到真錢,就一時興奮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