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社會住宅是由各地市政府分配及決定順位。目前所有的新建案,都要求有一定比例的社會住宅可以出租,不然沒有辦法拿到是政府核發的建築執照。以阿姆斯特丹南站附近的新建案The Ravel為例,總共有1,350戶,裡面規定有40%是社會住宅,40%是中等收入住宅(之前有分享過,給收入高於社宅規定,但又買不到房子的人),剩下20%才是建商可以自己放到自由市場出售或是出租的房子。
荷蘭各地市政府一直都很努力提高社宅供應量,但即使如此,等待時間還是很長。以阿姆為例,如果沒有優先權(比如說難民或是特殊職業),平均等待時間是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