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華人教育圈喜討論為何猶太人如此優越,很多人以為猶太人愛閱讀,因此認定閱讀就是成功教育的基本。事實並非如此,閱讀固然重要,問題是你究竟讀了些甚麼?有關猶太人的613 條誡命,悉數深入淺出,為你一一解讀。
猶太人613條誡律裡放在最重要的前十條,猶太導師冠其主題為「God 上帝」整個民族首要必須學習的,是「上帝」是甚麼,全卷舊約聖經裡面,有一節經文與此遙遙呼應,就是箴言第九章10節: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當我們了解這種輕重先後,再看猶太人613條誡律裡第2條至第5條:
出埃及記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 神。
出埃及記 22:28 不可毀謗 神、
利未記 22:32 上 你們不可褻瀆我的聖名.
利未記 22:32 下 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
們成聖的耶和華.
猶太拉比(導師)將這些律例內容簡化後的主題表達如下:
2 必須承認只有一位 神
3 不可毀謗 神
4 不可褻瀆耶和華的名
5 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
「絕對」和「永遠」本來息息相關,這兩個抽象「用詞」本身既神秘又莊嚴,也是文字表達上最弔詭的一對,可曾聽過「永遠沒有永遠,絕對沒有絕對」?一般應用這詞彙的,只是用作「誇大」及「強調」的表達,舊約聖經和合本有 593,493 個中文字,新約聖經有 181,253 個中文字,最奇特的地方,是「永遠」這個詞出現過剛好二百次,至於「絕對」這個詞,卻從未出現過,連一次也沒有。
這些有趣的統計會反映出一個事實,「永遠」本來就是「信仰」所關注的事,至於絕對,聖經裡沒有這個詞彙,然而這詞的背後含義卻隱藏在方方面面的經文內,至少我們可以從猶太人613條誡律條文的第2條至第5條,隱然理解出「絕對」的真義,只有「神」本身才是絕對的,其他萬事萬物皆相對而非絕對。
既然只有「神」是絕對的,這就可以反證「絕對」本來就是莊嚴的,嚴肅的,輕慢不得的。在這四條誡律裡頭,全都可以加上絕對這個形容,那就是「必須承認只有一位絕對的神」,如果不是這一位絕對的神,如果還出現別的稱為神的東西,那必然是虛謊的。
「不可毀謗神」,這是絕對的命令,這裡的「毀謗」,是指「咒罵神,辱罵神」的這一類,我們辱罵父母就被看為等同不孝忤逆,古時辱罵君王簡直是死罪,更何況辱罵神!然而不信神的人看來沒有這樣的禁忌,這種對神的不敬只證明人心的剛硬,以為「自我」比「神」還要大,那麼「神」給此人的咒詛,莫過於死第二次,可惜的是此人不曾知道第二次的死有多可怕,他根本無法承受這樣的咒詛,但在目下此人並不曉得。
啟 21:8 惟有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
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
「不可褻瀆耶和華的名」是第4條誡律,可視為「絕對不可褻瀆耶和華的名」,這裡的「褻瀆」是輕忽、兒戲、無所顧忌,這種態度當然有前因才有後果,是不信的一種表現,對自己的驕傲信心滿滿,哪裡會有神?出來見我吧,看,我就是不信邪,我就是不信有鬼神。同樣地,此人只是自招日後審判的咒詛‵,自招第二次的死。
第5條誡律「要尊耶和華的名為聖」,整句經文是「我在以色列人中、卻要被尊為聖、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這裡頭已經明示了「神」跟以色列人的關係,呼應著其他經文,指出以色列人是神所揀選的子民。祂表明自己的名在這個群體必須被高舉,甚至世世代代,只要是「以色列人」,就要尊衪為聖,這「聖」包含著所有絕對的仁義道德和美善,因著人對神的尊重,尊重神的人亦因此而成為「聖」。
大體上這幾條誡律的內容很相近,嚴肅的事總是顯得沉悶又乏味,但在現實上來看,這些內容反映出華人的文化傳統只是「自以為是」的拜神,我們總會認為「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但這些誡律卻完全沒有這樣的內容,神直接了當說出祂的要求,「承認只有一位 神」,「不可毀謗衪」,「不可褻瀆衪的名」,「要尊衪的名為聖」,這便是敬虔的起始,亦是被神所祝福的路徑。
本節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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