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書,最怕兩件事——拍形象照和與校稿。
2.校稿,這才是讓人抓狂又必須面對的現實。
原以為自己稿子寫得順暢無比,但編輯總能挑出「更順」的改法,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文字,這應該不只是技術上的調整,更是心境上的磨練。不過這種心境跟以前公部門長官要我改公文、清稿是完全不一樣的。
例如:
🔹 「作事」vs.「做事」,這兩個用法,我早就還給國文老師了。
🔹 國文注釋到底是的注「水之部」還是「言之部」? 我以為可以通用,但仔細推敲,又覺得有講究。
🔹 「同仁」vs.「同事」,我一直以為這兩個詞是同義詞,結果編輯提醒:「不同部門是同仁,同部門才是同事。
我覺得責任編輯,其實很像基層公務員,活脫脫的「夾心餅乾」。他們既要向作者解釋修改方向,又要向總編、執行編輯交代細節,還得確保所有內容符合邏輯事實。
校稿的過程真的很磨心,有時是耐心拉扯與取捨。
現在,我懂了,編輯也是人。
過去曾經我靈感一來,半夜就寫,立刻丟稿,彷彿全世界都要跟著我的節奏走。但現在,我會盡量在週一到週三的白天交稿,讓他們有喘息的時間,也不會在過年期間交稿,因為專業,是互相尊重彼此。
每一份職業,外人看來輕鬆,做過才知道有多難。
寫書不只是個人創作,而是與一群專業夥伴的共同努力,因為參與製書的過程,了解到這當中投注了多少心力下去完成,更加珍惜文字資訊的可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