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大陸身分證愈鬧愈大,原本只是一個網紅查證不嚴謹,根據資訊錯誤的網站,公開舉報特定人士在中國大陸有身分證。即使後來在該網站查到賴清德也有中國大陸身分,發現該網站資訊錯誤,且可能有騙錢之嫌,有些人卻還是硬要炒作這個議題。
銓敘部二月底發函全國公教單位,「... 依前開銓敘部及人事總處函略以,台灣人民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申領中國大陸身分證或領用中國大陸護照,即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喪失擔任公職權利之情形,從而亦屬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0款所定其他法律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形;且其規範之對象包含各機關(構)學校之公務人員、聘任人員、約聘僱人員、約用人員及技工、工友、駕駛、駐衛警,及政府所屬之法人、團體、公營事業機構等相關人員。」要求教職員工一律都要個別簽署切結書。
這件事動作雖大,在每位員工只是簽個名的小事,對於各單位人事管理者是額外的工作量,至於中央如何處理,不過是全國數十萬/百萬張A4罷了? 老百姓想像不到。問題是,這件事有必要嗎?
首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臺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為何只要求公教人員切結? 例如台積電多麼重要,往來中國大陸和其他國家,同樣是臺灣地區人民,不必清查一下?
其次,這個動作顯示,政府無法得知人民是否有中國身分嗎? 豈不是國安漏洞? 台灣地區人民若擁有中國身分,本來就可以直接依法處理,何必叫每個人都切結 "願負法律責任" ?
或者政府明明可以查得到,可是不花功夫去查,偏要使喚公教人員,叫他們自己寫?
第三,中華民國作為少數容許雙重國籍的國家,為何不禁止人民擁有雙重國籍? 既然容許雙重國籍,又為何獨獨不容許人民有中國大陸戶籍護照?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也很奇妙,規範的是臺灣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 而不是規範中華民國國民?
第四,公教人員進出中國大陸本來就被要求申請、通報上級,相對於其他不需申報的國人同胞,有多少公教人員會擁有中國大陸戶籍或護照呢? 是人數特別多的職業嗎? 需要幾十萬人都切結?
兩岸關係情況複雜,但若說公教人員擁有中國戶籍或護照的現象,受到如此重視,則是小題大作,雖然保密防諜很重要,但只有少數公教人員能接觸到國安機密,如今要求全體公教人員切結,對於與此事毫無關係的大多數公教人員來說,是極大的不尊重。
政府莫不是覺得,反正公教不就是政府養的,叫你寫你就寫,每個人都寫,切結書全部收來放著,寧可錯寫七十萬公教人員,不可漏抓一人。這種不尊重員工的作法,令人遺憾失望。
呼籲政府整理好七十萬張切結書之後,公布七十萬公教人員中,擁有中國大陸戶籍或護照的人數,讓所有公教人員花費的七十萬分鐘更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