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他們希望市場可以提供資源,讓創作者能夠生存與發展;另一方面,有時又會抱怨市場,認為市場機制壓迫真正的創作自由,使得藝術價值給商業考量讓位。
這種「既期待市場又厭惡市場」的心態,我來分享下我的經驗。
我目前是經歷近10年的獨立文案,在我開始接觸文學時,我的偏好領域是新詩——市場更小、更沒共鳴,所以我很早就感受到大環境的不友善;就連後來出了社會,參加新創相關的人脈社團,說自己是文案,都能很明顯感受到其他人的沒興趣。
所以真的要說,懷才不遇這個情緒我可能在很多年前就被毒打到放棄了。
我當然有因此而覺得不公平,但是我的做法是:
找到更多可能的藍海,而不是在現有的跑道繼續受到同樣的對待。
所以我現在的主要發展目標是高端市場的文案,這裏最需要這種曖昧不明、充滿解讀空間,而又精煉的表達方式。
不過這也是我自己比較叛逆,我並不在乎解構創作的形式,我在乎的是我有沒有做到我想做的事;所以才特別把這一段拉出來說,或許讀這篇文章的你更期望在常規形式下達成,那可能可以再慢慢思考?
當作品難以獲得市場青睞時,創作者很容易感到懷才不遇,覺得自己的創作價值被低估,甚至認為市場只在乎迎合,而不理解真正的好作品。
但這樣的挫敗感,往往不是來自才華被埋沒,而是創作價值與市場價值的錯置。
當創作者想要被市場接受,但又不願意接受市場的衡量方式,就會產生心理落差。
這不代表創作沒有價值,而是市場機制本來就不是為了評價作品好壞而設計的,而是為了評估作品的商業可能性。當我們把市場價值當成唯一的評價標準,就會不自覺地陷入「市場不買單=作品沒有價值」的錯覺。
而這種錯覺,最容易發生在「希望影視化的小說創作者」身上。
說回我自己,我當然也有過迷茫,覺得「市場不需要我們 = 世界不欣賞我們」。但其實我也是今天早上才想通,市場不等於世界。
市場並不是生存在世界上的每分每秒、每個環境、每個人的每個感覺,它只是「特定場域中的金錢交換場景」,並不涵蓋所有人的所有行為。如果創作者能夠理解市場的運作邏輯,並意識到市場之外還有許多可能,那麼就能釐清矛盾的心態。
原討論提到小說的題材受限,市場不夠友善,讓創作者感到挫折。但這裡有一個關鍵問題:我們很難否認,影視化是高度資本的市場行為,不是純創作行為。
影視與小說或者任何紙本創作的本質不同:
如果一個創作者希望影視化,就表示選擇進入市場框架,而市場的評價方式本來就不以作品是否夠好為唯一標準,而是考量作品能否吸引大眾、帶來回報。
如果創作者對影視化有期待,卻又認為市場不該影響創作方向,這樣的心理落差就會變成一種長期的不滿。
幾個例子:
1/ 這個時代可說是標竿的奇幻神怪小說作家 蝴蝶 seba ,擁有大量的讀者喜愛;雖然我不確定有無其他因素影響,但是她的作品也幾乎沒有聽到影視化的消息。但你能說她沒有影視化所以沒有地位和價值嗎?
2/ 就連金庸,都因為去旅遊而報刊連載不能斷稿,找了倪匡代筆後,導致自己的作品沒有如原本期望的情節發展。
如果創作者希望影視化,等於是選擇進入市場機制,這時候就需要考慮其運作模式。並不代表創作本身沒有價值,而是代表影視化的價值評估方式不同,不能用純創作的標準來要求市場接受。
這就是為什麼不可量化的創作價值和影視化變現之間,經常產生錯位。
大師們都無法逃脫市場的規則,我們要逃脫,可能還需要用很多很多的力氣。
市場不是唯一的選擇,也不應該是唯一的成功標準。
就連說到自己,熱愛你的讀者的感情,難道比資方的投資更沒有價值嗎?
影視化是一種選擇,但如果將其視為唯一的生存方式,那麼只會讓創作者不斷落入市場機制的焦慮,進而對創作本身失去掌控感。
幾年前我去參加朱宥勳開設的文學相關課堂,曾經和他討論過「希望讓文學發揮商業價值」此概念,他回答:「如果他們就是不想賺錢呢?」
當時我沒聽懂,現在的我好像理解意思了。
有些創作者希望獲得市場價值肯定;有些人則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擁有的是不可量化的藝術價值,想交換的是文化和思想的價值,而非市場。
那麼,創作者如果不想妥協市場,是否就代表創作沒有出路?
其實未必,因為不可量化的價值,仍然有它適合的生存模式。
創作的價值,不應該被單一的市場評價方式所束縛,而是應該努力的找到適合讓自己持續得到創作熱情的發展模式。
這篇文章,不是要批評市場(因為透過批評來改變相對低效,但我肯定用批評來推動改變的行爲),更不是要打擊創作者的熱情。相反地,我是希望讓創作者思考一個問題:
你期待的價值,是來自市場成功,還是來自於其他因素?
題外話例如我覺得YT們(和他們的粉絲們)做得很好,如果還沒有變現,邀請並獲得觀眾 / 讀者的熱情互動就是價值。
我寫過一篇老文章也是在提這一點:為什麼我的愛店都會離我而去?你不知道的經營者困境。
懷才不遇,通常來自期待與現實的錯位。當創作者將不可量化的價值與市場價值混為一談,就會產生不滿與失落感。
如果創作者選擇影視化,就應該理解自己已經進入市場的框架,而不是純創作行為。
如果想要保持創作自由,可能無法期待市場為自己的理想買單——這跟不是每個新創團隊都能拿到錢的原理是一樣的。
真正的問題不是資本壓迫創作者,而是創作者是否清楚自己的價值應該在哪個系統內運作。
如果理解這個區別,可能比較不會因為「懷才不遇」,而產生不必要的心理負擔,能夠更把心力放在創作上;如果不能接受這樣的市場現況,投入改革想必也是對大環境更好的做法。
祝 思接千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