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案件事實均經適當調整、非客戶實際狀況)
當事人在網路認識自稱是外國軍人的華僑,一開始該詐欺集團成員透過照片、視訊、通話等方式讓當事人相信確實存在此人,後續再利用甜言蜜語讓當事人誤以為正在與詐欺集團成員交往。 期間當事人遭對方詐欺數百萬元,在後期當事人沒錢時,該詐欺集團成員向當事人表示有朋友會匯款到當事人帳戶,再請當事人買虛擬貨幣提領至詐欺集團成員指定的地址。 檢察官雖相信當事人有遭詐欺金錢,但同樣認為後半段協助提領虛擬貨幣的行為涉及詐欺、洗錢而起訴當事人。
2️⃣處理過程:
從當事人與對方的對話紀錄觀察,在整個過程我們強調當事人是信任詐欺集團的話術,且我從幾千張對話紀錄內重點摘要當事人如何遭感情詐欺而相信對方就是當事人男朋友的過程。 同時也強調,如果當事人有意識到對方可能是詐騙,不可能也將自己的存款全數交付給對方;並且提出身心科診斷證明,來證明當事人在發現自己遭詐後,還去看身心科至今。 以上總總來說服法院,當事人再提領虛擬貨幣時,主觀上是在幫至親親人買幣,而不是要幫詐欺集團成員犯罪。
🔥案件結果:最終法官採信我們策略,成功取得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