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Creative Act: A Way of Being》吸引我注意的是副標題何謂打開一切可能?
在書中裡克・魯賓將創造力力視為一種廣義而日常的概念,而非侷限於藝術品的產出 。在他的定義中創作:就是讓原本不存在的事物得以出現。這事物可以很平凡:例如展開一段新的對話、解決一個問題、寫一張字條給朋友、重新佈置房間的傢俱,甚至是為了避開塞車而選擇一條新路回家 。簡單來說在當下產生新的事物與行為都是在創作。
魯賓認為創造力是我們感知並參與這個世界的一種方式
透過感官收集資訊、在腦中組織並賦予意義,實際上就在「編織我們感知的世界」 。因此,他的創造力定義涵蓋了日常生活的點滴,而不僅僅是傳統藝術範疇中的創作。這種觀點讓創造力從畫室、音樂廳延伸到了會議室、廚房乃至我們與人互動的每一刻。我很喜歡開頭魯賓的一句話點出了核心:「我們日常生活所做的一切,都可以是發揮創造力的一種形式。我們每天都在創造。」
或許剛看完這段會覺得有點天馬行空,但看過他下方的簡介後,才發現這傢伙說到做到。
裡克・魯賓

謎幻樂團、聯合公園、愛黛兒、紅髮艾德、阿姆、Jay-Z、賈斯汀、強尼凱許,金屬製品、嗆辣紅椒等巨星的幕後推手,是一名傳奇唱片製作人/葛萊美獎常勝軍。他不諳樂器,也不懂得使用錄音控臺,卻能製作包羅萬象的唱片——風格橫跨金屬、饒舌、鄉村、R&B等等。他曾在2007年被 MTV 譽為「過去二十年來最重要的製作人」,同年也被時代雜誌列入「世界上一百位最有影響力的人」。
在我的經驗中,「品味」才是決定藝術能力高低的關鍵,技術並非唯一。曾見過品味絕佳的人,能在料理、舞蹈甚至平面設計上展現天分,卻完全沒受過正規訓練,也足以證明「創造力」不是專屬於特定身分或領域。
魯賓強調「傾聽」與「覺察」在創意中的重要性
當我們願意放下成見去傾聽、去觀察,我們會發現平凡事物中的不凡之處 。這種開放心態讓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更易接受新想法、新觀點,促進持續的學習與成長 。對於非藝術領域的人而言,這可能意味著在工作中更能接受不同意見、從他人經驗中獲益,或在生活中勇於嘗試新興科技或陌生愛好。簡單來說,好的藝術是將熟悉的東西,用不同的視角將其「陌生化」,可能是同一片天空熟悉的街景,如果妥善運用洞察力就有百種詮釋。
以下是我對書中六則摘錄的感想
「創作藝術並不是目的,而是要身處某種奇妙的狀態中;這種狀態使得藝術必然生發。」
(The object isn’t to make art, it’s to be in that wonderful state which makes art inevitable.)
這句話來自畫家 Robert Henri,被 Rubin 套用在書中,意指:重點不在於創作本身,而是進入一種「神奇的狀態」,我記得我在看《創作者的日常》這本書中,許多文學家都會吸毒,讓自己呈現在一種迷離的狀態。對沒錯....書中就是大量的創作家吸毒日常;當我們停止過度思考,並完全浸潤在心流中時,藝術或創造便自然且必然地產生。
「許多偉大的藝術家起初長出靈敏的天線並非為了創作,而是為了保護自己。他們必須保護自己,因為他們對一切事物都感受更深;一切的痛楚更甚。」
Many great artists first develop sensitive antennae not to create art but to protect themselves. They have to protect themselves because everything hurts more. They feel everything more deeply.
對我而言,在創作新詩的過程中,往往不是「今天來寫詩囉!」而是在一陣情緒來襲,熟悉到我知道無法透過其他方式有效排解。唯獨文字是擅長的手段,進而寫下來,來舒緩整個過程。
這讓我想到「高敏感是天賦」這本書的道理,高敏感族群(HSP)或共情力特別強的人。魯賓的觀點讓這些人明白:自己的敏銳並非弱點,反而可能是種才能。敏感度高的人往往能比他人捕捉到更多資訊和細微差異,因而在需要同理心、創新思考的工作上(如心理諮商、人際溝通、用戶體驗設計等)有獨特優勢。但同時,他也提醒這些人要學會自我保護
「我們通常會將藝術家的作品視為他們的產出。但藝術家真正的作品,是一種在這個世界上的生活方式。」
(We tend to think of the artist’s work as the output. The real work of the artist is a way of being in the world.)
生活方式即是創作
我也曾陷入過於太在意「作品」的完成度或形式風格,但重點在於創作者如何過生活。當累積足夠多的作品後,你會發現或是別人告訴你的風格,其實就是日常那些堅持的細節與價值觀的投射。成為藝術家不取決於才能高低,而取決於你是否以藝術的態度面對生活。
「抽象思維與物質世界之間沒有直接對話的,作品永遠是一種詮釋。」
(This is a common conflict for creators, since there is no direct conversion from abstract thought to the material world. The work is always an interpretation.)
我很常聽到「換作是我也能拍/寫/畫出來」的這種言論,但真正做時卻困難重重。腦中想法與成品之間隔著許多現實挑戰;唯有實踐,才知道落差究竟多大。
「意圖就是一切。作品只是提醒了它的存在。」
(Intention is all there is. The work is just a reminder.)
創作不一定為「美」服務,沒有明確意圖的作品,僅為了流量或為賦新詞強說愁,往往失去了初衷,被外在綁架的靈魂。
「藝術的目標並不是達到完美。而是分享我們是什麼樣的人,以及我們如何看這個世界。」
(The goal of art isn’t to attain perfection. The goal is to share who we are. And how we see the world.)
觀點夠新,缺憾也完美
許多創作者在追求「完美」時,往往錯失了最珍貴的那份真實的觀點與情感。作品的缺憾也可能是觸動人心的契機,重點在分享與連結,而非苛求毫無瑕疵。我曾在森山大道的自傳裡,他表示他絕對可以洗出顏色豐富,對焦準確的照片,但那失去他當下紀錄的熱情與衝動,變成一種完美無聊的照片。
《The Creative Act》的價值不在教你「怎麼做出點子」,而在引導你成為一個生活在創意節奏中的人。
原以為這又是一本教人「如何培養創造力」的書,實際讀來卻更像一碗專為創作者在疲憊時端上的溫補雞湯。它理解你的創作困境,也不斷傳遞溫暖鼓勵:慢下來,做你認為對的事就好。
當然缺點也顯而易見,可以看出裡克過於藝術家的思維,沒有很系統整理,在我翻到這本書的中後段時,感覺特別明顯。主題不是由淺入深,或是有個大框架並逐一解析,更像是想到什麼就講什麼一樣。而且從翻到書本中後段,彷彿不斷在看幸運詩籤一樣。過於抽象的內容,如果不是感同身受的語句,顯得貧乏。這讓我想到書本的開頭明明是鼓勵所有人都成為可以創作的藝術家,但後面卻很吃電波,稍嫌可惜。
或許在眾多教你如何培養創造力的書籍中,這本書對我而言的意義在於:它並非教你如何用一套公式製造「偉大的作品」,而是用溫柔前輩的語調告訴你:如果有感受,就去創作;若還沒準備好,也別焦慮,因為藝術從來不是目的,而是一種自然流動的結果。或許它對某些人來說過於飄渺,但若你曾在創作路上迷惘,看到裡克・魯賓這樣的「藝術家靈魂」也能給出如此溫暖的共鳴,或許會讓你重新省思自己的定位與步調。你的痛苦被人理解,你並不孤單。雖不能立刻讓你學會所有技巧,但卻能穩定心神,讓你更放鬆地面對創作路上的酸甜苦辣。
相關推薦書籍
- Julia Cameron《創作,是心靈療癒的旅程》(The ARTIST'S WAY:The Spiritual Path to Higher Creativity)
非常實務導向的12週課程,強調每日晨間隨筆(Morning Pages)和每週藝術之旅(Artist Date)等具體練習來解放創造力 。
- Gilbert 《Big Magic》
提供的是心理層面的實用建議,例如如何與對創作的恐懼共處、如何不帶執念地看待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