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講結論,在我的認知裡,都是。
書身為書店乃至於出版產業最主力變現的管道,本身具有商品屬性本就無可厚非,無論是紙本樣式或是電子書樣式,書本賣的從來都不是那幾張紙,而是這本書一個整體帶來的價值。
在這個價值點上,某個時期的作品散布價值的能力特別強,強到一個程度就變成當期的現象,而現象經過時間的累進後,就成為了經典,而一群被稱之為經典的書在同時期誕生,自然就會觸發情懷的機制,所以某個年齡段的人對於某些時期的作品跟作家,深有情懷,最主要也是這樣的累積。所以書一開始面世時是商品,經過價值感的獨自升級階段後,自然就會成為經典,促發情懷,更不用說台灣出版產業經歷過一段長達二三十年的黃金時期,所以留下了一大批直至現在還有人在討論的情懷遺產。
那書店賣書賣什麼?賣的是內容、賣得是價值、賣得是解決讀者問題的提案,甚至也可說是在賣一種fu,也就是情懷。
而消費者買的是什麼?除了買回家當成擺設用的建材外,買的也是種一期一會的對眼感,書的好壞之分,都是從這個對眼感作為基礎,當各自對眼感有所歧異時,也創造了討論跟衝突,這也是讀書的有趣之處。
總之,書不會只有紙的價值,望周知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