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知道這把電吉他會陪我走到多遠,彈什麼樣的音樂,做什麼樣的創作。
回頭想想,我從來就不在大隊伍裡。
自小我就知道我是個怪人。還記得當時第一次在別人面前彈鋼琴的時候,我的身體跟著旋律搖擺。一個同學用不屑的表情看向我的斜上方。
「你為什麼這麼裝阿?」
我不是裝的。我內心很清楚,因為我連我正在搖擺都不知道。
當時的鋼琴老師說,不是每個人都會這樣子。這代表你感受力極強,整個人會進入音樂。
「這是一種天賦。」她眼睛閃閃發光的說。
我疑惑的看著她。
覺得這是一種詛咒。
有人把我當裝模作樣的怪人。擔任聖歌比賽的伴奏,音樂老師用嫌惡的表情說
「隔壁班的厲害多了。」
她當然不是親口對我說的。她的丈夫是隔壁班的導師,而那位先生的嘴巴,可能大了些。
他們說我是裝的。
而事實上我確實裝了一部分,但不是在搖擺這一塊。
我天真的以為交朋友的方式就是廣播我的興趣,像天線一樣。所以我不斷的寫文字,投入音樂,想要吸引同樣愛好的人。
我想我裝了。裝作不羞赧的把我所有不成熟的創作與想法公諸於世。其實我害怕極了。國高中男生腦內的孤寂,自卑,性慾望,像是某種膿液全部濺到了稿紙上。
而我還愚蠢的跟別人分享了。
像是自我毀滅的鯨爆。
像腫瘤一樣的青春期。
只有碰音樂跟文字的時候我才不感到孤獨。
聽Ricewine覺得天線接到了墨爾本;聽Courting時天線接到了利物浦。
聽john coltrane,走去60年前一個紐澤西的錄音室聽他分享什麼是崇高的愛。
聽蕭邦,躺在馬約卡島上某一間房子裡的沙發上,一邊聽他的音樂,一邊染上他的肺結核。
我知道我的家人們想養一個精緻男孩。先是丟給我文學,再丟給我音樂。直到我成為了他們的一部分。直到家人們再也認不清我的臉孔,我的想法。
「你不該這麼文青的。」
我聽著他們對我這麼說,知道我被丟下了。
現在我的世界只有我了。還有一些上百年前就已經死了的音樂人和作家。
「如果你感到孤獨的話,考上醫學系,所有人都會來跟你當朋友。」
這是他們對我的孤獨下的總結。
拿到樂器的那一刻覺得有什麼東西放下了。
彈的過程覺得手好痛,為什麼會有金屬震動的聲音,吉他pick好難撥,手指像抽筋打結一樣。買電吉他的初衷是想增加自己音樂製作的選擇,自己也很愛電吉他的各種音色。零基礎學樂器是最快樂的,因為成就感極高。
不知道離真正用電吉他加入創作並彈奏要多長時間,但覺得自己跟那些陪伴自己成長的人更接近了。希望有一天能像那些厲害的人一樣,在寒荒之地留下一些好吃的乾糧,讓路過的人感覺自己被關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