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了角色、性格、對話、敘述,最後是事件。
也就是跟大綱息息相關的內容。
主角們發生了什麼事情?故事情節是如何發展的?藉由編排一連串的事件,最後挪到大綱裡做增加或刪減。
以情感故事來說,主要事件通常是:角色在相愛時遇到了什麼樣的困難?經歷了什麼波折?又是如何克服?
以編排方式來說,可以是從小困難開始,循序漸進到大困難,也就是大綱中的轉折點/障礙,最後解決了大難題,收尾做結局。
事件的發展,跟角色情感的進程是扣在一起的。
從相遇接觸到相處、累積好感、產生曖昧、確定喜歡上對方、卻因為什麼因素導致戀情進展不順利、最終主角雙方選擇以什麼方式來克服遇到的情感問題。
而愛情故事的難題,不外乎愛恨情仇。(其實所有小說基本上都是圍繞著這個元素轉的,只是情感小說在乎的比重幾乎就是整篇故事的核心了)
有了明確的事件之後,再挑出覺得寫起來可看性較高的片段,去重組拼湊或排列情節進展,依據大綱的篇幅所需,盡量將故事在預計的範圍內完成。
如果事件在安排進大綱的過程中,發現可能兩三章的篇幅就結束了,代表故事本身偏短(以前述大綱8萬字為例),需要重新思考:這樣的事件內容不足以架完整本大綱,我是改成短篇小說?還是設法拓展事件,讓它能夠跑完整本大綱?
假如目標是以平台發表、比賽為前提,那麼故事至少達到8萬字以上,才會是比較保險的。
但只是單純寫樂趣的,不管篇幅長短的話,就不一定非得要滿足多少字數篇幅。
最後,愛情故事背後的核心基底,通常不外乎互相救贖,或是排除萬難這兩個大元素。
例如:
原本渣男的男主角,最後愛上了女主角,選擇收心上岸。那麼背後的核心就是女主角做了某些事情,救贖了男主角的內心。而通常這樣的設定,男主角會變成渣男,一定有著很悲慘的過去,讓他再也不相信愛情......而女主角肯定付出了慘烈的代價,才將他喚回來,讓他願意重新相信愛。
這樣的架構基本上女主角除了要救贖男主角,還得排除萬難。(最後可能甚至不免俗地來個什麼追妻火葬場之類的......)
事件如果編排得緊湊精彩,故事就會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