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年前在海外的二手書店,我買到一本1970年再版的"Kitsch: The World of Bad Taste",編者是義大利著名的Gillo Dorfles,他既是畫家,也是藝術評論家。當時我在書店內瞎晃,看到這本書名覺得很有趣;但我既不認識Dorfles,也不清楚媚俗這片海到底有多廣多深,看看圖片就充滿一種如獲至寶的狂喜。多年來,偶爾翻個幾頁笑一笑,就又把它塞回櫃中。直到最近才又開始劃線註記,便遇上朋友對此的提問。這大概就是──靈犀。
下文是我業餘地回應朋友的提問。
反覆地看文中對刻奇╱媚俗的解析,我的這些回應文字倒有點像怪誕不經的裝飾畫,沒有清晰的面孔,一切都是隨意的。
你問,當代藝術的動力(或改稱趨勢?)是否如這些批判者所描述的那樣有點悲觀?
就我認識的那些作者們(Jacques Barzun, Jean Clair, Gombirch...),的確都在他們的著作中,強烈表達出對當代文化的悲觀或難以苟同。不可否認的是,這些作者也模糊地代表著有品味的精英文化,階級的差距顯現。至於我自己,則是繼續點著夜間導航燈看待這片夜景吧,無關悲觀或樂觀。
我疑惑的是,相對於刻奇╱媚俗,品味又是什麼?品味是階級?品味敏銳地帶來愉快?品味是一種靈敏和順序的秘密?
當我看到Jeff Koons的閃亮巨狗、滿身金漆的麥可傑克森與猩猩;或Florentijn Hofman龐大的黃色小鴨;或近乎色情與暴力的行為藝術;或低俗的廣告看板時,我分不清自己是被激怒還是被啟發?是被嘲弄還是被逗樂?在顛覆優雅(高尚?)和大眾文化之間,人們享受到一種快感?這些創作者是以戲謔作掩飾,表現他對人類世界、體制的恨意?可能!但我更覺得他們是擅長利用藝術作為獨裁的手段,為自己創造神話的人。
分不清之外,我也有點驚訝,原來我們「這個時代」看起來是這副德性。大眾其實挺熱衷這種帶點惡趣味的表現,它太氾濫?或是我們的生活其實不能沒有它?如果我感到不爽或反對它的誤導,那麼它的錯誤是否源於它的正確?
回到你一開頭的問句,「刻奇是壞品味,抑或無可避免的歷史終結?」
刻奇╱媚俗如何成為歷史的終結?想像一下擬人化的刻奇╱媚俗,它在死前就細心打點好自己的葬禮,好像自己躺在棺材裡也能看得到隆重的儀式?葬禮是由生者挑選舉辦,歷史是由後人建構評斷。如果刻奇╱媚俗有遺言,它可能這麼寫:
「你們是單純的人,只知道一般人所知道的事,而且喜歡多數人的意見,能跟多數人一塊犯錯,這才是真正的慎思明辨。」(這是愚神說的,出自伊拉斯謨的《愚神禮讚》)
我不認為它是絕對的壞品味,因為這要看你以什麼準則為中心座標來看待刻奇╱媚俗;如果平庸被評定變成歡樂,那麼刻奇也有可能變成品味的頂點了。
我按了讚,那一刻我就刻奇╱媚俗?如班雅明說的,我的認可(同時也被認同)在那瞬間滿足了,找到歸屬了。如果這種滿足顯得荒謬,那大概也是因為生存本來就摻了些荒謬吧。
對我來說,那些刻奇╱媚俗,就像浮躁的娛樂、像形形色色的叫賣。不論我被激怒或被取悅,我都參予了這個世界大廣告,看著各種人(包括我自己)清醒地操弄俗假或虛幻。前人說過的,精明的騙子發跡了,但世界還是按照自己的軌跡向前。昆德拉在小說中也這麼寫「媚俗,是存在與遺忘之間的轉運站」,看起來和生滅一樣,挺虛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