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我與國際策展人暨藝術家蔡志榮老師將有一場跨界對話。近日我們對於「形式」與「非形式」有諸多的討論,而這個區別是藝術創作和文化表現的根本問題。這兩者並不是對立或相互排斥的,而是相輔相成的概念,但其關係和順序卻非常關鍵。
當代藝術的根本問題在於——如何從既有的視覺、語言、結構中跳脫出來,開創真正「新的感知」與「新的存在形式」。Kandinsky在《藝術中的精神性》中的主張,藝術創作應該源於一種「內在必然性」,也就是一種精神的、內在的驅動,而非外在技巧或視覺形式的堆疊。他認為,真正的藝術形式必須從這種精神內涵中自然流露出來。換言之,形式本身無法產生創造力,唯有從非形式(精神性、直覺、內在驅動)出發,形式才具備真正的意義與創造價值。形式在此觀點下並非無用,而是要建立在深刻的精神狀態基礎上,才能產生真正的創造性價值。
我認為,這樣的觀點也對文化藝術政策提出深刻的啟示:「政策制定不該只是制度設計的結果,而應是一種創造性精神運動的延伸,一種應更關注文化生命如何在地方現場自然生成,如何回應底層的創造力與精神需求。」因此,「非形式」才是文化藝術政策的真正起點,而形式僅是這種精神運動的具現結果。當前許多文化藝術政策的問題,正是流於形式的僵化與行政化。例如,大量的文化補助,評鑑指標集中在數量與成果展示;社區文化活動往往變成形式化的展演節目;當代藝術補助機制鼓勵的是執行力與完成度(過度重視KPI),而非文化感知的探索與實驗。這些政策固然在操作層面上有效,但往往無法真正激發文化藝術的深層創造。相對地,若從「非形式」出發,文化藝術政策將展現出截然不同的面貌。
非形式並非無秩序,而是一種對既有文化形式的穿透與超越,是一種創造性的精神狀態。所以在政策上,這也就意味著:
1.以生活現場為起點,從在地感知與需求出發,而非由上而下的設計;
2.建立陪伴與潛伏式的文化支持機制,讓創造過程自然萌生;
3.重視文化「生成」而非「展示」,將質性變化納入評鑑;
4.鼓勵跨領域、非結構化、去中心化的文化實驗與連結。
實際與實踐上,例如,1994年推動的「社區總體營造」,以及2019年的「地方創生」政策,若能從非形式出發,將不只是提供經費讓社區辦活動,而是長期耕耘社區內部的文化感知與認同;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政策若能回應文化生命本身的生成節奏,而非急於量化成果,將更有可能保留其文化藝術的內在結構與活力。
然而,當我們進一步檢視文化部長所推動的「文化永續工程」時,可以發現這一政策框架雖然注重文化的長期發展與資源保存,但卻過於集中於現有的行政設計與量化成果,未必能夠有效激發地方文化的深層創新與活力。所謂的「永續」其實需要對現有文化政策進行重新檢討與盤點,尤其是在面對當前快速變遷的文化環境下,是否仍應依賴舊有的形式框架?如果過度依賴形式化的操作指標,那麼「永續」將可能淪為一種表面化的追求,無法根本改變文化藝術的生長模式。
文化永續工程強調長期規劃與穩定資源,這些無疑是值得肯定的,但過於關注現有制度框架的延續,未必能夠為地方文化帶來真正的創新與發展。若繼續依賴傳統的量化指標與標準化流程,將無法真正激發文化的生命力與創造性。若政策不能從「非形式」出發,文化永續將難以實現。
回到Kandinsky的藝術觀點,文化藝術政策只有植基於深層的文化感知與創造性精神中,才能真正開創出「新的存在形式」,而非僅複製既有的文化框架。因此,文化藝術政策不該僅僅是一項制度設計,更應該是一種精神的行動。形式固然重要,但其意義唯有在非形式先行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