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雖然夫妻關係終止,但「扶養孩子」的責任並不會因此消失。無論是監護權歸誰,父母雙方對子女仍負有共同扶養義務。本文將帶你深入了解扶養費是什麼、怎麼算、怎麼寫進離婚協議書,以及遇到對方不給該怎麼辦?
🍼 扶養費是什麼?離婚後仍要負擔嗎?
扶養費,是指用於子女生活、教育、醫療等支出的費用。根據《民法》第1084第2項,父母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無論是否同住、是否離婚、是否擁有監護權,都必須履行。而根據《民法》第1116條之2,父母須定期支付扶養費至孩子成年滿20歲為止。
💵 扶養費金額怎麼算?法院判決有標準嗎?
在談「扶養費怎麼算」之前,最理想的狀況當然是雙方能好好協商。如果可以自願談妥,寫入離婚協議書中就能生效。但若協議破局,只能訴請法院介入處理。依《家事事件法》規定,法院在處理扶養費訴訟前,會先進行調解程序🤝。這不僅能讓雙方有冷靜談判的機會,也可避免在法庭上劍拔弩張、鬧得撕破臉,甚至引發脫產或逃避給付的風險。
那麼,如果真的調解不成,法院會如何計算扶養費呢?實務上,法官通常會參考以下幾個標準:
-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作為孩子生活所需基本額度
- 💼 斟酌雙方的工作收入、經濟能力與財產狀況
- 🍼 評估孩子實際照顧需求與開銷(如學費、安親費、保險費等)
- 📊 再依照雙方比例分擔,進行酌量裁定
簡單來說,法院會用「孩子需要多少錢 ➡️ 爸媽誰賺得多就付得多」的邏輯來做出判斷。因此,若雙方仍希望有更彈性的空間,建議在調解階段盡量談妥,才不會把決定權交給法官囉!

行政院主計處最新公布112年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
✍️ 扶養費怎麼寫進離婚協議書?條款範例參考
為避免日後爭議,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詳細列出:
- 每月金額與給付日(如:每月5日前)
- 給付方式(轉帳、匯款帳戶資訊)
- 給付年限(原則上至子女年滿20歲,若繼續升學可延長)
- 費用包含項目(如教育費、醫療費是否另計)
🎯【條款範例】 甲方每月應於每月五日前,將扶養費新台幣貳萬元整,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帳戶:XXX銀行123456789),自協議成立起至子女年滿18歲止。
⚠️ 扶養費不給怎麼辦?可以強制執行嗎?
若對方未依約定支付扶養費,可以依法聲請「強制執行」。步驟如下:
- 確保離婚協議書有強制執行效力(需公證或法院調解/判決)
- 蒐集未付款的證據(如匯款紀錄、催繳紀錄)
- 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例如扣薪、查封存款等
📌 補充:若對方脫產或逃避責任,也可申請假扣押或聲請法院調查財產。
💰 扶養費可以一次給清嗎?優缺點解析
一次給清的方式稱為「扶養費一次給付」,較適合希望斷清經濟關係者。優缺點如下:
✅ 優點:避免日後追討困難、可一次取得大額現金
❌ 缺點:難以預估孩子未來支出變動,易產生爭議
🔄扶養費可以調整嗎?要付到孩子幾歲呢?
當初談好的扶養費,過一段時間後還能改嗎?比如:孩子的補習費變多、醫療支出增加、物價飆升……這些都是許多家長最關心的問題!
💡答案是:可以調整!
根據《民法》第1116條第2項規定,只要「情事變更」,雙方就可以協議調整扶養費,若協商無果,也可以訴請法院裁判變更。舉例來說,以下狀況可能成立變更的理由:
- 📈 物價顯著上漲,原本的扶養費已無法支應孩子開銷
- 🏥 孩子生病、需特殊照護或長期治療
- 💼 一方父母突然失業或薪資大幅變動
- 🎓 教育費用(如補習費、才藝課)大幅提升
只要這些變動足以影響孩子的生活基本保障,就有調整的空間。而調整方式仍以協商優先,協議不成再進法院✨。
扶養費要給到幾歲呢?🧒👦
🗓 依《民法》新制,從2023年起,「成年年齡」已調整為 18歲。但若原先契約或法院裁判有明定扶養至20歲的權利,則仍可主張至20歲止,這是依據《民法總則施行法》第3-1條的過渡期規定。
換句話說:
✅ 一般狀況 → 扶養到 18歲
✅ 若契約或裁判寫明 → 可扶養至 20歲
為了確保孩子獲得完整照顧,記得在協議或聲請法院時,把扶養年限、調整機制都寫清楚唷!📜💕
❓ 常見扶養費糾紛懶人包 Q&A
Q1:對方主張失業,拒付扶養費怎麼辦? ➡️ 法院會依其實際生活費來源判定是否惡意逃避,如有證據仍可聲請執行
Q2:離婚後重新結婚,扶養費還要付嗎? ➡️ 要。扶養義務不因再婚而消失。
Q3:扶養費可否抵銷探視權? ➡️ 不可。探視與扶養為子女權利,不得互為條件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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