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 本文討論書寫時應考慮的三個問題:一、角色的「欲」與「交鋒」;二、虛構的真實性;最後,「智慧」的問題。「智慧」之論開啟本文主軸。
信首
嫩草吾友
【……】
還記得我們交信之初討論的三個問題嗎?
第一、「欲」與「互軋演技」
首先,故事的核心構件──如果用亞里斯多德式的悲劇六大構件為基礎的話:
「情節」、「核心議題」,以及「角色。」
當中,以「角色」作為驅動故事進行的敘事工具。
角色的「欲」(drive)作為情節的動力因(efficient cause);而故事中所謂的「衝突」(conflict)可以理解成不同實體【欲望】對撞導致。
因此,所謂的「互動」應該可以理解成不同角色,為了各自的目的,互軋演技(inter-acting)【所】激盪出的火花。
引導這些互軋演技的角色們到最後目的地便是「目的因」(final cause)──即是故事的結局(the end)。
第二、虛構的真實性
第二個問題,是「虛構故事中『真實性』」的問題。
以亞氏的四因之說解釋,將書寫所用的意符當作質料因(material cause),而由一連串意符所構成的串聯,即是虛構中的「構造物。」
這些構造物因「至上者的心靈」賦予其一定的形式(form),形成虛構世界。
至上者心靈中的設計即為受造物的形式因(formal cause);因「言」而成的受造物即為真實,其真實性(真值)[the truth-value]受到所謂的「言靈」──亦即語言本身,或用比較學術的講法「大他者」、「語言的場所」(the locus of language)──所保證。
「言靈」即是虛構世界──至高的第一推動者(the first mover)。
因此,「虛中實」即是「在虛構世界裡被司管象徵秩序的至上者保證為真實的創造物。」
【開題】第三、智慧生命體
第三個問題即是「智慧」之問。
所謂的「智慧」,應該側重「無知之明」──亦即「在認知範圍內,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除了『我正在做什麼』,超出這個事實以外的事情就超出認知範圍。」
「智慧」的基本設準應該是:
「我只知道『我知道的。』」
下一個問題則是「如何確認『我只知道這麼多了』」──知識的邊界在哪?
知識的邊界莫過於:
「我走到這裡就該停了;再走下去,不確定該或不該,肯定超出我能掌控的範圍。」
換言之,知識範疇內能化為話語的部份是:
「我只說『我說得出口的』;說不出口的,超出我的掌握,無法化為言語。」
要向「智慧」更邁進一步,則必須從「知」的反面著手。而「知」的否定語句即是「意識到自己在做什麼,但不知道應該做什麼。」
所謂「言不由衷」,不就表達「言詞跟心意互相違背」的意思嗎?我說了話,就別期待長了腳的話語「聽主人的話」;要不要去主人交代的目的地,它說了算。
話語的主人「不知道講出來的話要走去哪裡。」所言走了另一條意想不到的路徑。
話語的主人自陷不義:自己吐出來的意符散落一地,無法形成斐然的文章。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