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心為愛:E_ 〈真「才」實料〉(**)【簡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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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本文闡述「坐家」的工作:蓋一棟「空房子」;賣弄「實才。」


信首


吾友

 

近好?

作者是否在作品中反映自己的人生經驗?

大哉問呀。

大多數人十之八九都說:絕對影響。

尊重。

作者生平是最直觀的解讀考量。

今天在路上抓十個沒接受過大學文學訓練的人,十個會有十個跟你說:作品反映作者的生命經驗。

【……】

作者生平是否影響「寫作?」──念在你、我都花時間「著書立說」──得稍微談談。


現實比小說更驚世駭俗


許多人誤以為寫作一定是以自身經驗出發。

這是大大誤解。

試想:如果一位犯罪小說作家真的殺過人,爾後把殺人經歷與如何施行犯罪的過程書寫成冊,甚至有好事的出版商願意替其出版?

你想,要招來多少罵聲、詆譽。若現實之中真發生這種事,吾友,誰還需要小說──現實比小說更驚世駭俗。

 

口「豬」筆「發」


若「改編真人真事」得還原現實──若這種邏輯站得住腳──設想:

假設有一群人的工作是「檢視人家作品內容的真實性,」靠口誅筆伐那些寫的內容與事實不符的作者餬口──

以寫尖酸刻薄評論為業的作家,本身也是報社、雜誌社、網路平台的發條橘子,需要迎合他們的上帝,以及他們上帝的上帝──消費他們文章的閱讀眾──

是以,「口誅筆伐。」

他們指著蘋果大罵:這不是橘子,二流作家!

 

要提拔一個有為的人,需要施予一萬分支持與鼓勵;要摧毀一個陌生人則可以用一萬種藉口。

當你需要藉口時,就去借書吧。反正那裡有一堆藉口可以找。

 

挺貝戈戈的──這種人──不覺得嗎?

這類的評論家可以到附近圖書館,借一本經典偵探小說【……】

他們可以邊參考小說,邊翻閱報紙,檢查檢查報導是否充斥各種奇妙的兇殺案與未解的懸案。

不要苛責──他們仍要養家糊口(要不?至少得養活自己)──他們不介意、也沒有能力檢查自己所寫的評論合不合邏輯,甚至根本不理解寫了什麼,也不在乎──

畢竟他們的上帝是寬容的:「祂」顯然不在意自己讀懂了什麼,反正「祂」的上帝也一竅不通。

 

是不是蘋果,端看嚐起來的口感。吃起來像橘子,嗯,果然是蘋果。

如果所謂的「寫實」只是評論家用來攻訐、「寫死」看不順眼的作家──被人恣意剝削、用來博取聲量的替死鬼──你果決放生這些嗜血的評論家;他們過得很好:咬著橘子,趴在桌上繼續寫沒人理睬的評語。

就我看來,這番景象更為「寫實」:實質賽神豬的模樣。

 

用「典」腦袋


看過押井守導的攻殼機動隊嗎?

第二部電影中的配角德古沙探員提到:

「要理解凱撒,並不需要成為凱撒。」

該是引用馬克斯.韋伯的名言吧?似乎是解釋社會學的方法。要旨是「研究某群體並不需要親自化身為該群體的一份子,只需要就手邊證據,作出合理推論就好。」

沒錯,基本精神掌握了,用典的出處自然也就不重要了(或許跟劇中角色好整以暇、從電子腦中輕易取出的各式典故一樣,只是方便供人取用的條目。如何正確引用對這群人物來說一點也不重要,出處自然也不重要了。)

 

蓋房子


不跟你深入談社會學的方法。

我要談作者的職責:

「將文字方塊或字串放在它們該去的位置。」

正如同蓋一棟房子,文字總會工工整整擺在適當位置。

作者的工作是:監督工程是否正確進行。

如此而已。

作者並不知道房子裡頭放了什麼──我敢打包票:多數作者根本不知道房子裡藏了什麼,甚至連房子裡都住了什麼人(還自稱是這些虛構角色的父母?)都不知道──

更別說「我跟這些角色是鄰居」這種荒誕的說法。


實情


實情?實情是:

「作者一無所知,但假裝知道隱情。」

隱情?你會追問。

作者會回答:欲知詳情?──

下回分曉。

然後你追問,作者依樣回答──換種講法:「猜呀?」

再讀一遍直到把文字砌成的黃金屋拆了把裡面的寶藏挖出來為止……或者持續到不再有興趣,不在乎裡面有沒有黃金,隨手扔了──也不會掉出幾個錢。

 

賣弄


作家是操弄語言的詐欺師,是掛羊頭賣狗肉、假借故事,實則賣弄文采的壞蛋。

他/她,如字面意義,賣你文字;而你咀嚼文字,如嚼甘蜜、滴落蜜汁──「欲知詳情。」

沒有,裡面沒有什麼都沒有──戲劇家、藝術家、作者等人渣,都是要被柏拉圖逐出理想國的敗類。

柏拉圖顯然有他的理想,但作家的本業就是用字句騙人──誘人……去哪?進到屋子──像房仲業者(你能想像房仲如何和你應對)「嘿,房子不賴對吧?」「你想住進來嘛……」「要趁早喔,後面有人排隊等著看房……」

但作家不會承認自己既是房仲同時是監工主任。

為什麼?因為「不是真人真事」的話,讀者很快就會失去興趣──自然不想逗留、不願流連。

而房子住起來如何?只有讀者自己能決定。

 

作/坐家


身為作家並不總是得涉險、作奸犯科、生活淫亂,甚至弒殺父母、血親、主子,不全是幹盡下流勾當的敗類。

說真的,有些以寫作為業的人士,生活可說是枯燥乏味得令人昏睡。

作家可以來自各行各業、出身卑微、賢達,或僅僅是富貴人家;可能是國民偶像,或只是與常人無異的尋常百姓。

各式各類人等有唯一共同特徵:皆是坐在桌前,與文章、著作交戰的鬥士。


他/她們並不是諺語「行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的實踐者,而是花去泰半歲月坐在書桌前,閱萬卷書,筆耕不輟。

如果真要用里程數為喻,那必定是握筆翻閱無數頁稿紙手腕的跋山涉水,必是經年累月敲打鍵盤手指的步伐,必然是紙上所有連綴著筆尖連成一條漫漫長河、看不見盡頭的字符串──那是真正的「萬里路。」


而作家走得比任何以堆文砌字為業的人都遠。

 

真「材」「石」料


並非所有以堆文字磚為業的工人都能被尊為作家。

作家本質上仍是詐欺師──「房仲」,如果你喜歡靈光乍現的比喻,同時是工程監工──積極(或消極)誘騙房客進到裡面參觀。

得知道:所謂的「取材」並非真的去搬取石材──「還原真人真事」──而是從人的生活與心靈活動當中,抽取戲劇元素,並「煞有其事」重新構築成引人入勝的敘事。

這是作家最了不得的本領:明明不在現場,卻彷彿親身經歷,或親眼見證事件發生,繪聲繪影再現事件。


沒有「實」材;只有實「才」──才能稱作真材實料。

另外,如果凡事都得親身體驗,才能寫下敘事,而不能靠想像力催生故事,我認為,這種人,沒有作「作」家的才能──他們頂多做作點,說自己有在寫東西。

記者顯然才是事必躬親的朝聖者應該從事的天職,而不是坐在書房裡獨自與想像無聲作戰的「坐」家。

【……】作家是把玩話語的詐欺師【……】如果覺得處理任何道德爭議的議題,都得親身經歷──你還是先認識幾個律師、醫師、地方有力人士──甚至甚至,找個殯葬業者妥善處理身後事,找個替你誦經的法師。

【……】

我的建議?

與其想東想西,不如多讀些經典作品,還有埋首案頭,勤磨筆頭,那會來得有幫助些。

 

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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