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 本文討論「書寫的動力」──乃是「讀者所欲。」只要有人「還要」讀,作者應當「不得不」回應這種蠻橫的要求。
信首
吾友
【……】
萬惡之筆
作者功勞豈不大乎?
我不能不負責任說「辛苦你了,不要勉強自己。」
正好相反,我得義正詞嚴告誡:將「萬惡之筆」執起的你,打從在紙上刻下第一劃起算,便有義務將一個個字符擺在它們該去的位置上,直到山靈滿意地住進祂的空房子。
每座山都該有一位神祇;祂會點化山,讓它生生不息。
本質上,書寫本是痛苦的;是自我與幻想中的自我永無止境的拔河,而拉扯的過程中,自我孤立無援。
弔詭的是,書寫的人總企求得到他人認同,而乞求他人認同正是書寫的唯一目的。
這種說法並非空穴來風。
人之所欲,他者之所欲
我又不免俗要提Lacan。他常說:
Man’s desire is the Other’s desire.
換言之,書寫者欲望別人要求自己繼續寫下去──不管自己是不是因此痛苦不堪。
【……】
尖酸刻薄的讀者們,只管持續不留情面嚴/言懲、批評、鞭笞這好逸惡勞、整天無病呻吟在紙上鬼畫/話符的作家,讓他/她吞回滿口鬼話,差點噎住,又吐出來。
書寫、空房子
【……】
關於書寫,我是略懂那麼丁點;願意借用Lacan的觀念套在書寫上。
【……】
所謂書寫──對我來說,以作者的觀點來看(writerly)──便是透過手邊可以支配的質料,藉他人話語砌起來的磚,堆起一棟空房子。
網路世代的現今,大量借用別人說過的話;有時甚至原說話者的語句都會被承繼者挪為己用,後者反過來指控原作剽竊──
你能相信嗎?剽竊問題從未真正退出歷史舞台,只不過在擬象世代更加浮濫、複雜罷了。
瞧我把作者形容成建築師似的,這麼說有點抬舉書寫者──
我們在做的,只不過是將一個又一個空洞「囗」出,像設置捕誘人的陷阱,讓誤觸陷阱之徒,落入情網──有情「人」終成「囚」徒。
如此爾爾──何所謂「剽竊他者話語」之有?
我們在做的也不過就是將被歷史上所有嘗試訴說的文人、非文人、騷客、雅士所講過的題材「再講一遍」罷了。
「還要!」
持續辯證的過程中,到頭來──你終究領悟──文本中始終沒有「自我」;僅有奔流般流竄的紊亂話語、潛藏語句之下的暗流,以及文句自動運作而產生的象徵效應──我應該說明過許多次,就不再費筆墨。
所謂「享用」不過就是對著空氣吼叫:「還要!」──非這「不要」的頑固堅持。
再來!
Why not? Encore!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