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置許久,剛好群組有話題,就回應一下,充當一篇,嘻嘻。
錯過時機
Q:UA是不是有錯過時點的判例?
就其他群友發言來看,好像是從遊戲王來的設計,
也就是其他效果可能可以跳過某些卡片發動的時機來避免某些負面效果。
但是在規則之外,有「流程上」錯過時機的狀況。
效果執行順序

效果說明:
(登場時) 從自己場外拿取至多1張[特徵:歌]的卡片上手。選擇自己場上至多1張角色,此回合BP+1000。
...
在UA中,效果是有執行先後順序的。
以此張尤娜為例,登場時有兩個效果:
- 場外拿歌
- 角色+BP
而玩家必須強制按照順序執行。
所以當玩家突襲時,先選擇執行+BP,那在認知上會「視為」第一個效果選擇0張,
也就是不拿歌上手。
此時對手玩家可以主張,並且禁止尤娜玩家「補」拿歌。
效果錯誤
前幾日,隨意點開看了一場印尼GAO大賽,就這麼剛好看到有效果錯誤的一場。
黃小圓玩家在前一回合有「大致查看」蘭花玩家的場外,並同意讓41蘭花打第二下,
但在下回合,自己攻階第二隻角色時,「詳細察看」對方場外,發現未滿4種歌,因此叫裁判詢問該如何處理。
最後裁判是判補回該血量,並將血區洗勻。
其實,此處小圓玩家已經錯過的主張時機,蘭花玩家是可以堅稱不予回溯。
當然,良性解釋,這樣的判法是為了堅守比賽中的「誠信原則」,
免去過多相互確認效果的程序。
但真的要追究,其實責任是在官方,也就是裁判身上。
如果非直播桌,一個裁判要盯幾十個玩家,那能體諒難以每一桌都全程監控;
但直播桌,裁判確認雙方選手每一步都合法,到底是多難的事情?
也不僅是這場大賽,其實在我們自己的台灣場的GAO,也是有錯誤的狀況。
裁判的專業素質、萬代對比賽正視的程度,是我認為,接下來,若要提高知名度、競技性,在眾多TCG中突出,最需要優先改進的。
離題了,就在此打住。
選必發
Q:登場時效果是必發嗎?還是可以選擇要不要發動?
其中有兩個群友回答略有不同,引起了小小的爭議:
A:全部必發。
B:沒有全部必發,有些是選發。
但其實兩者要表達的意思是同樣的。
形式VS實質

群友A後續有補上了官方UA,補足自己的論述主張。
也就是,[登場時]都必須照著效果敘述去執行,
只是敘述字段中,可能有可以選擇的餘地,而選擇後如同甚麼事都沒發生,
結果「等同」效果沒有發動的狀況,因此在口語上會說「不發」。
而該類可以選擇的效果,也被簡略的稱之為「選發」;
除此之外的才會稱為「必發」。
所以爭點在於,
A所稱的必發,指的是程序上必須執行;
B所稱的必發,則是指相對於選發技能外,剩餘的必發技能(即QA中的強制)。
其實,每每遇到這題,也是很頭痛。
個人回答習慣偏向A的思維:完整的敘述整個背後的程序邏輯;
相對,就提問者的角度來說,B才會是他們想聽的答案,也易於理解,
但在延伸的某些狀況下,可能就會有錯誤理解而誤判。
其他效果
另外,群友C補充到的:不僅僅是[登場時],而是「所有的效果」,
都是必須在對應的時機點、滿足條件下,強制執行。
除了[主啟動],玩家擁有自由意志可以去選擇是否發動、何時發動。
另外,從近期的櫻遙,以及之前提問的753,
可以得知,[回合1]的效果,都是傾向於防呆的設置:
也就是拿到實質效益才會消耗掉次數,不會空發。
不發登場時的狀況
最後來談談,這個提問的出處,也就是今日公布的物語新卡。

效果說明:
此角色下方每有1張背面向上的牌,BP-1000
[貫通1]
自己場上的<阿良良木 曆>戰鬥勝利時,此角色下方至多1張背面向上的牌放至場外。
(登場時) 將自己牌頂3張牌,背面向上放至此角色下方。
也就是,討論是否有方法規避此登場時的負面效果。
當前,物語系列公布的資訊過少,牌組內或許有可以配合的卡片,就等待揭曉。
至少當前可以確定的是,有被克制的卡牌:

效果說明:
選擇對手前線1張BP5000以下的角色,放到牌組底部。
對手可從手牌選擇至多1張需求能源3以下的角色,橫置於前線登場。
因此效果登場的角色,不可發動(登場時)。
自己場上有<東堂 葵>時,抽1張牌。
嘿嘿,東堂,你拍手前還是先想一下,這一拍下去,出來的可是3費5000的大忍!